贺州市207国道(光明大道至祥元大道)两侧绿化及环境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贺州市发布时间:2023-07-28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贺州市207国道光明大道至祥元大道两侧绿化及环境整治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项目位于潇贺大道
  • 规模: 该项目位于贺州市中心城区潇贺大道(207国道),南起光明大道,北至祥元大道。项目主要对道路两侧向外扩宽10米进行绿化提升改造和车位划线。(一)设计用地面积:62925平方米。其中硬化铺装7480平方米,原有硬化11887平方米,绿地面积43558平方米。(二)绿地率:35.8%。(三)机动车停车位:1149个。合同估算价:2055万元要求工期:150日历天,定额工期15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招标范围:包含绿化工程、标线标示、道闸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1002871002129001001,标段(包)名称:贺州市207国道(光明大道至祥元大道)两侧绿化及环境整治工程设计单位:/勘察单位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7-28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贺州市207国道(光明大道至祥元大道)两侧绿化及环境整治工程 已完成项目备案。 建设单位 贺州市城市运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为贺州市城投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2055万元

100.0%

私有资金

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

0.0万元

0.0%

财政资金

0.0万元

0.0%

其他

0.0万元

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E4511002871002129001001 报建号(如有):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潇贺大道(207国道),南起光明大道,北至祥元大道。 建设规模: 该项目位于贺州市中心城区潇贺大道(207国道),南起光明大道,北至祥元大道。项目主要对道路两侧向外扩宽 10米进行绿化提升改造和车位划线。(一)设计用地面积:62925 平方米。其中硬化铺装 7480平方米,原有硬化 11887 平方米,绿地面积 43558 平方米。(二)绿地率:35.8%。(三)机动车停车位:1149 个。 合同估算价: 2055万元 要求工期: 150 日历天,定额工期 150 日历天 【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包含绿化工程、标线标示、道闸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 标段划分: 标段(包)编号:E4511002871002129001001,标段(包)名称:贺州市207国道(光明大道至祥元大道)两侧绿化及环境整治工程 设计单位: / 勘察单位: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 有承接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被列为企业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07月28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21 09:00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 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21.7.240.130:9080/HZBidOpeningNew) 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 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5.3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21.7.240.130:9080/HZBidOpeningNew),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 “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贺州市207国道(光明大道至祥元大道)两侧绿化及环境整治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本项目 无预付款【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74-5137818)。

11.注意事项

无。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贺州市 城投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启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地址:

广西贺州工业大道东(贺州市人才公寓)

地址:

贺州市公安局东南面搬迁用地17号二层

邮编:

542899

邮编:

542899

联系人:

廖建虹

联系人:

廖嘉

电话:

0774- 5123071

电话:

0774-513967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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