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城中镇珠连村狮子屯经木州至珠连码头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明县城中镇珠连村狮子屯经木州至珠连码头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08-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8-28
项目详情
| 招标编号:E4514002886001680001 | |||||||||||||||||||||||||||||||||||||||||||||||||||||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宁明县城中镇珠连村狮子屯经木州至珠连码头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已由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宁明县 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道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宁发改字【2022】32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宁明 县交通运输局 以 《 关于宁明县城中镇珠连村狮子屯经木州至珠连码头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 》 ( 宁交字【 2022 】 10号 ) 批准,项目业主为宁明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 2022年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及县级补助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宁明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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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招标项目编号:
E4514002886001680001
建设地点:
崇左市宁明县
建设规模:
宁明县城中镇珠连村狮子屯经木州至珠连码头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位于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境内,起点位于驮龙村狮子屯温泉码头,路线沿明江河北岸沿河布线,途径木州屯、珠山屯,终于珠连码头。项目主线道路设计长度为
4.58公里;为打通主线与二级公路相互连通,沿线共设两处支线,支线一长度为0.174公里,支线二长度为0.228公里。全线道路建设总长为4.982公里。基本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除主线(K0+000~K0+560)路段因受地形条件及温泉谷建筑界限影响,按等外道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3.5米~8.0米,路面宽3.5米~8.0米全线采用水泥砼路面。桥梁荷载等级:公路
Ⅱ
级
。
招标范围:
路基、路面、
桥梁涵洞工程
、交叉工程等。
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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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
2
投标人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等级属
AA 级或 A 级、B 级和 C 级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
信用评价等级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原则: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
[2016]5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 20
20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或《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
2021年度公路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
[
2022
]
30号)或崇左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崇左市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认定。按照崇交[2017]29 号文件规定,初次进入崇左市公路建设市场的,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崇左市农村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崇左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办理登记手续。
3.
3
凡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含广西)或广西交通厅或崇左市交通运输局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的企业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有关规定,中小企业可直接投标;若投标人非中小企业的,须与 1 家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约定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至少为合同总金额的 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或大型企业将合同金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承担,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大型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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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 5.招标文件获取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09日 00:00 时至2022年08月28日 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崇左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29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崇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6.5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19.159.240.111:8081/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 “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6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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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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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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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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