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苍梧县东安江沙头镇段河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西苍梧县东安江沙头镇段河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苍梧县东安江沙头镇境内
- 规模: 本工程位于广西梧州市苍梧县沙头镇境内,距梧州市80km,距苍梧县18km,治理河长12.783km,分为新建村至思艾村河段和思艾村至龙科村河段2个治理河段,新建护岸轴线总长14.496km
- 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苍梧县东安江沙头镇境内 ; 对项目概况描述范围的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01
项目详情
工程建设地点:
苍梧县东安江沙头镇
境内
。
工程
规模:
本工程位于广西梧州市苍梧县沙头镇境内,距梧州市
80km
,距苍梧县
18km
,治理河长
12.783km
,分为新建村至思艾村河段和思艾村至龙科村河段
2
个治理河段,新建护岸轴线总长
14.496km
。其中新建村至思艾村河段治理河长
5.91km
,新建护岸轴线总长
5.805km
(左岸长为
1.987km
,右护岸长
3.818km
);思艾村至龙科村河段治理河长
8.691km
,分为
3
段,新建护岸轴线总长
8.691km
(左岸长为
4.071km
,右护岸长
4.62km
)。新建排水渠
4
座,下河码头
42
座。工程级别为
V
等,主要建筑物按
5
级设计,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按
5
级设计;村屯河段防护标准按
5
年一遇洪水标准、其他河段防护标准按
5
年一遇洪水标准或平岸设计
。
计划工期:
295
日历天
。
招标 范围: 对 项目 概况描述范围的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水利水电
工程
施
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为2个。②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派出;另一成员承担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④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采用联合体承包方式的,应当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