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州市新福智慧农业无菌有机蔬菜项目(一期)(EPC+O)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横州市新福智慧农业无菌有机蔬菜项目一期EPCO总承包工程
- 项目地址: 横州市建设规模: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24055.710㎡
- 规模: 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24055.710㎡(约为36.08亩),计容建筑面积18066.07㎡,实际建筑面积为9942.07㎡,其中10000级无菌栽培车间一1440㎡、10000级无菌栽培车间二3072㎡、10000级无菌栽培车间三及保鲜冷藏库3072㎡、空调动力配电房及发电机房10000级无菌栽培车间四540㎡、蔬果检测包装楼612.48㎡、检验检疫监测楼508.56㎡、蔬果疫病防控楼383.65㎡、智能温控设备楼198.00㎡,看护室17.1㎡,建筑密度为38.01%,建筑容积率0.75,小型机动车位15个
- 范围: 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及运营管理内容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优化、施工现场服务、工程变更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2)施工:包含且不限于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和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预算编制等工作
- 概况: 横州市建设规模: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24055.710㎡(约为36.08亩),计容建筑面积18066.07㎡,实际建筑面积为9942.07㎡,其中10000级无菌栽培车间一1440㎡、10000级无菌栽培车间二3072㎡、10000级无菌栽培车间三及保鲜冷藏库3072㎡、空调动力配电房及发电机房10000级无菌栽培车间四540㎡、蔬果检测包装楼612.48㎡、检验检疫监测楼508.56㎡、蔬果疫病防控楼383.65㎡、智能温控设备楼198.00㎡,看护室17.1㎡,建筑密度为38.01%,建筑容积率0.75,小型机动车位15个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21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横州市新福智慧农业无菌有机蔬菜项目(一期)(
EPC+O
)总承包
(项目名称)
工程
已由
横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406-450127-04-01-992995
(批文名称
、文号、项目代码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横州市圣达乡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及业主多渠道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
设计、
☑
施工、
☑
运营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横州市
建设规模:
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
24055.710
㎡(约为
36.08
亩),计容建筑面积
18066.07
㎡,实际建筑面积为
9942.07
㎡,其中
10000
级无菌栽培车间一
1440
㎡、
10000
级无菌栽培车间二
3072
㎡、
10000
级无菌栽培车间三及保鲜冷藏库
3072
㎡、空调动力配电房及发电机房
10000
级无菌栽培车间四
540
㎡、蔬果检测包装楼
612.48
㎡、检验检疫监测楼
508.56
㎡、蔬果疫病防控楼
383.65
㎡、智能温控设备楼
198.00
㎡,看护室
17.1
㎡,建筑密度为
38.01%
,建筑容积率
0.75
,小型机动车位
15
个。非机动车位
121
个
。
本项目(
□
估算价
☑
概算价)
:
工程总投资暂定价约
4142.31
万元
[
包含(
1
)建安工程费
4068.65
万元(其中①建筑安装费
2221.46
万元、②设备工程费及二次装修费
1833.10
万元、③预算编制费
14.09
万元);(
2
)施工图设计费
73.66
万元)
]
。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210
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建设期可根据实际土地流转情况,缩短或延长。运营期限:
20
年。
2.2
招标范围:
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及运营管理内容招标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优化、施工现场服务、工程变更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
2
)施工:包含且不限于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和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
、
预算编制
等
工作
。
(
3
)运营:负责建设完成后的运营工作,
包含绿化和设备维护等工作,
按合同约定的运营期负责管理和运营
。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4
本项目
□
要求
☑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
要求
☑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
BIM
)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
同时具
备
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运营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投标人
已录入
“
桂建云
”
并处于有效状态。
3.
2
主要负责人
员
要求:
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具有
一
级注册建筑师或
一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或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
中
级及以上职称(
联合
体投标的,需
为
牵
头
单位
员工)
,
已录入
“
桂建云
”
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
﹝
2016
﹞
70
号
、
桂建管〔
2020
〕
11
号
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
:
1
、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
3.3
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
2
、如不
要求
企业
业绩
时
,
此处
由招标人定义
相类似的工程类型:
无
)
3.2.2
项目
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
级注册
建筑师证书
和
建筑类
专业
中
级职称
。【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
3
施工项目经理
: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的
二
级以上(含
二
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
和
中
级及以上职称
,已录入
“
桂建云
”
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
﹝
2016
﹞
70
号
、
桂建管〔
2020
〕
11
号
文
文除外)。
3.2.
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已录入
“
桂建云
”
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3.
3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
有要求,要求
/
年(应填写年份)以来
□
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
。(备注:
1
、
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
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
起
3
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
2
、
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
控制价
2
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
项目业绩,在
参与类似
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
。
3
、
/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
4
.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
可
由
设计
、
施工
和运营
单位
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的条件
,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4
.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
4
.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
4
.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
4
.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
4
.
6
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
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
控制价
2
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等
项目
投标
的,联合体
诚信综合评价分
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
其余情况,
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
低
的企业认定
。
3.
4
.
7
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
低
的企业认定。
3.
4
.
8
/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
其中
□
一个
/□
多个
/
☑
所有
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
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和项目
施工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或项目
施工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
参与
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
桂建管
﹝
2016
﹞
70
号
、
桂建管〔
2020
〕
11
号
文
除外
)
,
/
。
3.6
投标人信息以
“
桂建云
”
为准。
3.7
☑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
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
□
中小微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大型
/□
大中型)企业不得参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8 时 00 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 30 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2024-12-23 09: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http://ggzy.jgswj.gxzf.gov.cn/
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http://ggzy.jgswj.gxzf.gov.cn/
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
60
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
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
CA
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
3
以
“
桂交易移动
CA”
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
“
桂交易移动
CA”
证书解密
。
以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
CA
证书解密。
6
.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总价款的
30%
【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10%
(最高不超过
30%
,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60%
。
【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0%
,含尚未
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
南宁
)(
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
:
//www.chinabidding.com.cn/)
发布。
8
.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
监督部门及电话
横州市
乡村振兴局
0771-7082567
10
.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
“
桂建云
”
系统,
“
桂建云
”
系统
登录
地址:
http://gxjzsc.caihcloud.com/
。由于
“
桂建云
”
与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将所需投标材料上传至
“
桂建云
”
,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横州市圣达乡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昊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横州市横州镇魁星路
002
号
206
室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园湖路
31
祥龙大厦
3
楼
312
号
邮
编:
530300
邮
编:
530000
联
系
人:
韦经理
联
系
人:
李经理
电
话:
0771-7251522
电
话:
0771-380298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
址:
网
址:
2024
年
11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