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港—沙井岛综合整治修复工程(2024年-2026年)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龙门港沙井岛综合整治修复工程2024年6年施工
- 项目地址: 钦州市钦南区龙门港镇
- 规模: 一)红树林修复:沙井岛现状红树林开展红树林保育146.86公顷,对西村岛北侧退化程度较轻的红树林实施现有红树林修复面积29.57公顷;在宜林滩涂实施退养还红,开展红树林恢复工程,红树林宜林地种植面积36.41公顷
- 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钦州市钦南区龙门港镇 ; 龙门港—沙井岛综合整治修复工程(2024年-2026年)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17
项目详情
龙门港—沙井岛综合整治修复工程(2024年-2026年)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龙门港 —沙井岛综合整治修复工程 ( 2024年-2026年) 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 投标截止时间 7天前发布 。本项目考核主要单价数量为 0 项。
3.1 投标人须具有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持有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
3年
(
202
1
年~
202
3
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设立的企业按实际年限提供),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指
20
19
年
1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
,以工程完工或竣工鉴定书标明的日期起)
承担过
施工合同额在
1
00
00 万元(或以上)的
水运
工程或
水利水电工程
项目施工业绩
(需同时附以下材料复印件:
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
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
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质量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
所提供的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
3.4 信誉要求:(1)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在最近3年(开标之日前3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①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②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犯罪、行贿记录;
(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本次
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6 本项目 不 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