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塘镇定西村仲豆坡主干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长塘镇定西村仲豆坡主干道改造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06-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7-15
项目详情
| 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0372 | |||||||||||||||||||||||||||||||||||||||||||||||||||||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长塘镇定西村仲豆坡主干道改造工程 已由 南宁市 青秀 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青 发改 字 [202 0 ] 326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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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
长塘镇定西村仲豆坡主干道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E4501002816020372
建设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
建设规模:
改造
2条主干线,总长3.958km,其中1条主线路长3.161km,宽7-8m,支线长797m,修建滚水坝桥长54m,宽7m.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质量要求:
(1)、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招标范围:
改造
2条主干线,总长3.958km,其中1条主线路长3.161km,宽7-8m,支线长797m,修建滚水坝桥长54m,宽7m.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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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资质,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以后)成功完成过公路工程施工。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 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备路桥类专业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路桥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道路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公路与桥梁、隧道工程等专业均可),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 类证书);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或在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属 AA 级、A 级、B 级和 C 级的企业,均可对本项目投标。
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原则: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
[2016]5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2
1
年度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结果公示》、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南宁市
202
1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关于南宁市
202
1
年
度
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登记情况的通报》的规定执行。按照南交运规
[2018]3号第十七条规定,初次进入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向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申请办理信用等级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信用等级登记手续通过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http://zwfw.gxzf.gov.cn
)申请,详询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建管科
432办公室),咨询电话 0771-5840414。
(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 “信用中国”网 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http://www.ccgp.gov.cn/ 〉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在评标阶段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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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 5.招标文件获取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24日 00:00 时至2022年07月15日 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南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1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南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6.5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 “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6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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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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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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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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