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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灵山县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沙坪镇、太平镇)Ⅱ标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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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2023年灵山县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沙坪镇、太平镇)Ⅱ标,
招标人
灵山县农业农村局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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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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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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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4507002846006357001
标段划分:
标段
(包)编号
:
E4507002846006357001001
,标段
(包)名称:2023年灵山县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沙坪镇、太平镇)Ⅱ标
项目概况
:
灌溉水渠、田间道路建设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
招标控制价
:
人民币肆佰陆拾万零陆仟壹佰捌拾柒元柒角壹分(¥
4606187.71)
要求工期:
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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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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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
(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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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3.5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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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型企业不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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