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附属工程--场地平整工程(重)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0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附属工程场地平整工程重施工
  • 项目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以南
  • 规模: 主要建设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配套场地平整土方工程,土方平整面积约156577.61平方米,土方量198.91万立方米,其中土方挖方量197.43万立方米,清淤挖方量1.48万立方米
  • 范围: E4500002802003188001报建号(如有):/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以南、虎岭大道以东、乌石岭路以北地块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配套场地平整土方工程,土方平整面积约156577.61平方米,土方量198.91万立方米,其中土方挖方量197.43万立方米,清淤挖方量1.48万立方米 ; 主要建设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场地平整,包括总平土方工程等,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1-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1-31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附属工程 -- 场地平整工程(重) (项目名称)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桂发改投资〔 2022 1100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E4500002802003188001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以南、虎岭大道以东、乌石岭路以北地块

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配套场地平整土方工程,土方平整面积约 156577.61 平方米,土方量 198.91 万立方米,其中土方挖方量 197.43 万立方米,清淤挖方量 1.48 万立方米。土方挖深 12 米,土质类型主要为素填土、黏土,土质类别Ⅲ类土。

合同估算价: 11369.403042 万元

要求工期: 175 日历天,定额工期 175 日历天 【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TY01-89-2016 )》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场地平整,包括总平土方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标段 ( ) 编号: E4500002802003188001001 ,标段 ( ) 名称: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附属工程 -- 场地平整工程(重)

设计单位: 南宁市自然资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广西华南岩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无资质要求【备注:已经取消资质要求的承包类型选无资质要求】□具备 / 资质 【备注: 1 、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 、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 专业 / 级以上(含本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得提高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及桂建管 2016 70 、桂建管〔 2020 11 号文除 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 / 年(应填写年份)以来 □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指: / 。(备注: 1 、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 3 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 2 、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业绩,在参与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备注: 1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 、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 / □多个 / □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 桂建管 2016 70 号、 桂建管〔 2020 11 除外),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home )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 https://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3.6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 本项目合同金额的 40% ;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 60%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非中小微或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以下要求进行分包,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 2021 70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 2022 31 号)的规定执行。须将本项目合同金额的 40% 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 6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3 1 10 日至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 20 日) ,由潜在投标人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 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 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http://ggzy.jgswj.gxzf.gov.cn/ 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1-31 09:30:00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http://ggzy.jgswj.gxzf.gov.cn/ 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 60 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 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 )使用企业代表个人 CA 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企业代表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5.3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 IE 浏览器( IE11 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 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 ),使用 CA 锁或“桂交易移动 CA ”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 CA ”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 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gywm/004021/004021001/20211123/185f3a63-1ec6-4c75-a0c9-4aeedfdacda9.html

5.4 以“桂交易移动 CA ”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 CA ”证书解密。以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 CA 证书解密。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总价 (扣除暂列金额) 30% 【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10% (最高不超过 30% ,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5 %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80 %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0% ,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8.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xggzy.gxzf.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http://ggzy.jgswj.gxz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xzf.gov.cn/ 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xzf.gov.cn/ 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 6 号)。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0771-2260298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招标代

理机构:

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地 址:

南宁市新岸路8号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8层

邮 编:

530000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

陈刚

联 系 人:

范栩瑞

电  话:

0771-2305523

电  话:

0771-5389203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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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771-5389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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