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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二类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公路养护
工程施工
资质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
桥梁养护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
1)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应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按照《关于对参与公路工程投标和施工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要求的通知》、《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3.2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任一方业绩均认可)
:具有在最近
5年中(所完成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2017年
9
月
1日之后)按单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
700
万元及以上的危旧桥加固改造工程(或新建桥梁)施工或成功完成过
1座
70
米(或以上)
或单跨
20米(或以上)
的大中小桥的加固改造工程(或新建桥梁)施工(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上述公路业绩中,
是
指工程经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业绩证明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竣(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所完成的项目的合同交工验收时间在
2017年
9
月
1日以后)。同时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
2022〕3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中小企业可独立投标,大型企业参加投标的应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方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应达到40%以上)。
3.3.2 联合体成员
数量不得超过
2家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均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4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5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对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若 在 评 标 阶 段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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