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柳州市发布时间:2022-12-26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检测
  • 项目地址: 鹿寨县城工业园区南面,洛清江左岸边
  • 规模: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现状处理规模为2万m³/d快渗工艺的提标改造,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提高到一级A标准,以及新增一个4万m³/dA/AO工艺污水处理厂区。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17731.45万元检测服务暂估费(如有):144万元检测服务期:330日历天服务质量要求:工程检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所有检测项目必须达到竣工验收及规范要求。标段划分(如有):标段(包)编号:E4502002821020750001001,标段(包)名称: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检测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建筑节能检测、沉降观测及其它国家或行业 规定的项目竣工前必须的材料及性能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列检测项,必须达到竣工验收及规范要求的所有检测项目。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12-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1-16
  • 开标时间: 2023-01-17

项目详情

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检测 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检测 已由 鹿寨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鹿发改规划【2021】231号、鹿发改规划【2021】86号文(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0.0万元
0.0%
私有资金
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
0.0万元
0.0%
财政资金
17731.45万元
100.0%
其他
0.0万元
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检测 项目招标编号: E4502002821020750001001 建设地点: 鹿寨县城工业园区南面,洛清江左岸边。 建设规模: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现状处理规模为2万m³/d快渗工艺的提标改造,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提高到一级A标准,以及新增一个4万m³/d A/AO工艺污水处理厂区。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17731.45万元 检测服务暂估费(如有): 144万元 检测服务期:330日历天 服务质量要求: 工程检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所有检测项目必须达到竣工验收及规范要求。 标段划分(如有): 标段(包)编号:E4502002821020750001001,标段(包)名称: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检测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建筑节能检测、沉降观测及其它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项目竣工前必须的材料及性能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列检测项,必须达到竣工验收及规范要求的所有检测项目。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 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资质范围(招标人根据项目所需检测情况设置资质范围);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3.4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协议中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休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6对跨区域的见证取样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见证取样项目: 3.6.1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异地试验室的,按规定参与投标; 3.6.2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3.7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2022年12月26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柳州)(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16日10时00分。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6.8.3.141:8085/B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 5.3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6.8.3.141:8085/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 “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 西 · 柳 州 ) (http://ggzy.jgswj.gxzf.gov.cn/lz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鹿寨)(http://ggzy.jgswj.gxzf.gov.cn/lzx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7.交易服务单位
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监督部门及电话
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72-6661585。
9.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陆地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柳州市鹿寨县桂园路8号汇一联商务楼九层
地址:
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59号(七楼)
邮编:
545600
邮编:
545600
联系人:
李 工
联系人:
张春云
电话:
0772-6831528
电话:
0772-681482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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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772-681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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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