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输水工程安全水锤漏损监测
- 项目地址: 广西桂林市永福县及临桂区
- 规模: 长塘水库工程是一座以城乡供水、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库工程,是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提出的“保护漓江,发展临桂,再造一个新桂林”发展战略为目标,实现桂林市“两江服务两城”规划里面的重点水资源配置工程
- 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市永福县及临桂区 ; 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输水工程所有监测建筑物的安全监测、水锤、漏损监测工程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7
项目详情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市永福县及临桂区。
工程规模:长塘水库工程是一座以城乡供水、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
2)型水库工程,是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提出的“保护漓江,发展临桂,再造一个新桂林”发展战略为目标,实现桂林市“两江服务两城”规划里面的重点水资源配置工程。
长塘水库工程的供水对象包括临桂区中心城区、永福县城、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
6个乡镇的乡镇生活用水,水库2035年多年平均供水15105万m³,且向供水范围及灌区范围内的可覆盖的村庄供水,水库2035 年多年平均供水256万m³,同时可为今后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1134万m³的储备库容。
工程建成后,发展灌溉面积
28.4万亩,其中灌溉耕地、园地15.3万亩,灌溉林地13.1万亩
。
水库
2035年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为5727万m³。
水库预留
2800万m³的防洪库容,进一步提高永福县城的防洪能力。
为了充分利用水能资源,本工程设置坝后式电站,利用生态基流与水库弃水发电,装机容量
28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8885万kW·h,年利用小时数3173h。
长塘水库工程控制了永福县城三江汇合口以上流域面积的
32%,通过水库控泄,可以控制洪水流量、降低汇合口处洪水位,将以西河为主和全流域为主的30年一遇洪水沿程水位降低到20年一遇,由此可有效减轻永福县城的防洪压力,完善洛清江流域的防洪体系,提高城乡防洪标准,长塘水库防洪库容为2800万m³。
长塘水库工程建成后,可通过利用再生水的方式,为临桂区湖塘水系、相思江,提供能满足景观和旅游通航需要的补水水量。以水护城,开发洛清江水资源可改善市内重点支流景观,为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环城生态水系提供水资源支撑。
建设工期:安全监测工期与主体工程同步(计划总工期约
52个月+试运行期),自买方通知起(货物分批)进场30日内交付至买方指定地点,安装施工时间按项目进度同步安装。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内容: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
—输水工程所有监测建筑物的安全监测、水锤、漏损监测工程。包括岸塔式进水口、仁合隧洞、输水建筑物、临桂干线PCCP管分布式光纤管道安全监测及压力水听安全监测等建筑物施工期安全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检验、安装埋设、维护,安全监测自动化集成与调试,施工期监测及人工巡视检查、监测资料整编分析、完工验收及竣工验收配合、监测设施移交及人员培训(正式运营前的所有采购、安装、检验、维护和培训等工作),为运行单位接收监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监测数据接入运行单位指定平台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采购安装、施工、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 2 个,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
4)联合体各方必须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