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空产业园安置区至龙门工业园三期园区道路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临空产业园安置区至龙门工业园三期园区道路工程标段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0-3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1-21
项目详情
| 临空产业园安置区至龙门工业园三期园区道路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E4508002851003450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临空产业园安置区至龙门工业园三期园区道路工程
已由桂平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
临空产业园安置区至龙门工业园三期园区道路两阶段初步设计技预算的批复
(浔交路〔
2023〕
30
号)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为
桂平市产业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桂平市产业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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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临空产业园安置区至龙门工业园三期园区道路工程
;项目里程桩号
K0+000
~
K3+779.825,路线全长3.78㎞;本项目按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行车道路宽度2
×
3.75m,硬路肩2
×
1.5m,土路肩宽度2
×
0.7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涵洞23道,平交路口9处路基土石方约11.5736万立方米,占地157.59亩
。具
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2 工期要求: 为 180日历天。 2.3 招标的范围 包括路基、路面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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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工程施工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备公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及安全
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投标人应
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
(
http://glxy.mot.gov.cn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
录,且投标人
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如
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
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
质,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
书》(
B 类证书)。
要求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
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
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
该项目撤离)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
C 类)
1
名。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的条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如为联合体投标时,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
求)
3.5
在
“信用中国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
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或广西壮族
自治区交通运
输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
内的行政处罚
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
求)
3.6
√本项目
不
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本项目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
足的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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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 5.招标文件获取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31日 00:00 时至2023年11月21日 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图纸获取方式: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 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 |||||||||||||||||||||||||||||||||||||||||||||||||||||
|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贵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6.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ggggjy.gxgg.gov.cn:18080/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6.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ggggjy.gxgg.gov.cn:18080/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 “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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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www.cebpubservice.c
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
http://ztb.gxi.gov.cn/
)、
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西.贵港)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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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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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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