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乌石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钦州市乌石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船厂村
- 规模: 距钦州市区40km,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的小(1)型水库,工程主要由1座主坝、1座副坝、1处溢洪道、1处放水设施组成
- 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船厂村 ; 钦州市乌石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03
项目详情
钦州市乌石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 。
钦州市乌石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
。
3.1. 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
利水电工程施
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新资质为乙级或
以上
)
;
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
3
年(
202
1
年、
202
2
年、
202
3
年)
经会
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
册资金。新成立公司,营业时间不足
3
年
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
无
要求
。
3.4.
信誉要求:
( 1 )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
2
)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
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
中国(广西)》(
http:
//www.
gxcredit.gov.cn)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
经营异常、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②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犯罪、行
贿记录;
(
3
)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
形。
3.5.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 员和安全管理员必须 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
1
)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
建造师注册证书中
“
专业类别
”
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
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
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
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
建工程:
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
工期已结束。
②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
2
)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
称,
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
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
3
)质量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技术职称,
专业是水利水
电工程类专业(专业
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 4 )安全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 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
其他要求
(
1
)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当月前连续
3个月(如在
1
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
9、10、11月或10、11、12月)的参保缴费凭证。
(
2
)招标人约定: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
本招标中同时投标。
投标人资格审查内容以本款规定的内容为准。投标人资质(资格)
条件、能力和信誉均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参与投 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 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 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 、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 业与区外建筑业企 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 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 企业认定。
3.8.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全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型)企业不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