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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桂平市厚禄乡、石龙镇等
16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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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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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贵港市桂平市厚禄乡、石龙镇等
16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服务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桂平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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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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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E4508002851003248001
建设地点:
桂平市厚䘵乡(莲祝村、双井村、峡口村、双寨村、镇良村、延寿村)、石龙镇(珍垌村、五狮村、四平村、上黄村、新乐村、平阳村、黄塘村、永兴村、安旺村)辖区范围内
。
建设规模:
项目总实施规模
886.6826公顷,预计垦造新增耕地面积85.7332公顷(其中水田面积30.008公顷,旱地面积55.7252公顷),预计提质改造新增水田面积724.9927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等(以上为立项批复面积,最终以实际实施面积为准) 。
项目概算投资额
(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29747.61
万元
监理服务期: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日止
。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颁布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验收。
招标范围:
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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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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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乙级及以上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有效的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
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
注册专业
)
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3.2业绩要求:
无
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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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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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
3
年
07
月
03
日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
20日)
,
由潜在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西·贵港)
(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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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应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
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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