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港南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木格镇、新塘镇)2标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2024年港南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木格镇新塘镇2标施工
- 项目地址: 新塘镇东和村
- 范围: 2024年港南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木格镇、新塘镇)2标项目招标编号:E4508002851003693001001建设地点:新塘镇东和村、湖表村、湖龙村 ; 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具体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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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
年港南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木格镇、新塘镇)
2
标
已由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以
贵农局复〔
2024]8号
初步设计的批复
,招标人为
贵港市港南区南山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2024 年港南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木格镇、新塘镇)2标
项目招标编号:
E4508002851003693001001
建设地点:
新塘镇东和村、湖表村、湖龙村
。
建设规模:
(一)新塘镇东和村建设高标准农田1539亩。改建农渠4条0.77巫m、改建排灌渠9条建设渠系建筑物123座,其中人行盖板92个、机械盖板15个、过路涵洞2座、拦水闸门13座、跌3.785km; 水1座等。改建生产路1条共0.980km;建设田间道路附属建筑物6座,其中下田坡道6座。项目标志牌1座渠道标志牌58座。土壤培肥856亩。(二)新塘镇湖表村建设高标准农田780亩。改建农渠12条2.013km改建排灌渠2条0.512km、山塘护岸2座0.339km;建设渠系建筑物74座,其中人行盖板50个、机械盖板14个、职水码头8座、5跌水2座等。改建生产路2条共0.490km;建设田间道路附属建筑物1座,其中下田坡道1座。项目标志牌1座、渠道标志牌39座。土壤培肥411亩。(三)新塘镇湖龙村建设高标准农田2744亩。改建农渠15条3.226km、山塘护岸1座0.332km;建设渠系建筑物77座,其中人行盖板64个、机械盖板8个,取水码头4座、跌水1座等。改建生产路9条共4.261km;建设田间道路附属建筑物4座,其中回车台4座。项目标志牌1座、渠道标志牌49座。土壤培肥372亩。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
944.3万元
;
要求工期:
24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具体详见经评审程及其附属工程和其他工程。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包含的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勘察设计单位:
广西南宁沃富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
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
3.2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3.3
财务要求:
2020
年至
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
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
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
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
2016
﹞
70
号、
桂建管〔
2020
〕
11
号文除外)。
3.6
诚信要求:
对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http
:/
/www.ccgp.gov.cn
)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不得参与
采购活动。
3.
7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
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6.
评标方式
7.
投标保证金
无须缴纳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暂列金额后不高于
30%
,
发包人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分批支付预付款,也可一次性支付
30%预付款,但承包人不能以预付款未支付到位为由而拒绝开工
。
进度款支付方式:
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里的
8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承包人将3%质保金以银行转账方式转至发包人,发包人再将工程款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100%,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3%的质里保证金,发包人将质保金全部退还给承包人。
9.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
贵港)
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
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贵港市港南区南山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贵港市港南区建设路
456号
地址:
南宁市金凯路
26号建通中心
邮
编:
537100
邮
编:
530022
联系人:
陈工
联
系
人:
庞小静
电
话:
0775- 4689566
电
话:
0771-5386340
传
真:
/
传
真:
0771-5386340
2024 年 4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