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港南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木格镇、新塘镇)1标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2024年港南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木格镇新塘镇1标施工
- 项目地址: 木格镇班凤村
- 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和其他工程
- 范围: 2024年港南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木格镇、新塘镇)1标项目招标编号:E4508002851003695001001建设地点:木格镇班凤村、合岭村、盘古村、寿莫村、和平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包工包料承包施工本工程涉及所有施工建设内容,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4-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30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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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2024年港南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木格镇、新塘镇)1标
已由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以贵农局复〔
2024〕8号文批准建设
,
招标人为
贵港市港南区南山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2024年港南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木格镇、新塘镇)1标
项目招标编号:
E4508002851003695001001
建设地点:
木格镇班凤村、合岭村、盘古村、寿莫村、和平村。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和其他工程。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要求。
(一)木格镇班凤村建设高标准农田
1337 亩。 改建农渠 5条 0.72km 、改建排灌渠 7 条 2.754km;建设渠系建筑物 102 座,其中人行盖板 69 个、机械盖板 17 个、拦水闸门 11 座、取水码 头 4 座、跌水 1 座等。改建生产路 1 条共 0.058km;建设田间道路附属建筑物 1 座,其中回车台 1 座。项目标志牌 1 座、渠道标志牌 48 座。土壤培肥 1166 亩。
(二)木格镇合岭村建设高标准农田
1730亩。改建农渠21条 3.678km、改建排灌渠 2 条 0.821km;建设渠系建筑物150座,其中人行盖板91个、机械盖板24个、过路涵洞 1 座、拦水闸门 27 座、取水码头4座、跌水3座等。改建生产路1条共 0.13km; 建设田间道路附属建筑物 2 座,其中下田坡道 2 座。项目标志牌1 座、渠道标志牌 70 座。土壤培肥 733 亩。
(三)木格镇和平村建设高标准农田
174 亩。 改建农渠4 条 0.755km 、改建排灌渠 1 条 0.407km;建设渠系建筑物 31 座, 其中人行盖板 23 个、机械盖板 5 个、过路涵洞 3 座等。 改建生 产路 1 条共 0.087km;建设田间道路附属建筑物 1 座,其中下田坡道 1 座。项目标志牌 1 座、渠道标志牌 18 座。土壤培肥 145亩。
(四)木格镇盘古村建设高标准农田
1183 亩。改建农渠10条 2.468km、改建排灌渠5条 1.602km;建设渠系建筑物133座,其中人行盖板 81 个、机械盖板19个、拦水闸门28座、取水码头4座、跌水座等。 改建生产路5条共1.796km;建设田间道 路附属建筑物 8 座,其中下田坡道8座。项目标志牌1座、渠道标志牌55座。
(五)木格镇寿莫村建设高标准农田
513 亩。 改建农渠 1条 0.873km 、改建排灌渠 2 条 0.798km;建设渠系建筑物 47 座, 其中人行盖板 33 个、机械盖板 10 个、拦水闸门 2 座、取水码头 1 座、跌水 1 座等。项目标志牌 1 座、渠道标志牌 20 座。土壤培肥 466 亩。
要求工期:
2
7
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包工包料承包施工本工程涉及所有施工建设内容,具体详见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包含的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勘察设计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
级(含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财务要求:
2020 年至 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
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 号、 桂建管〔2020〕11 号文除外)。
3.6 诚信要求: 对在“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
http
:/
/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投标
人,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3.7 其他要求:
(
1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2
)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系统近
3年内评价为D级的企业按相关规定不能参与2024年项目招投标。
3.8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4 年
04
月
08
日
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
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
(
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
(交易中心网站)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
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
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4年
04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 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
http://ggzy.jgswj.g
xzf.gov.cn/ 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 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 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 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过
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3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ggggjy.gxgg.gov.cn:18080/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2024-04-30 09:00
综合评估法
7.
投标保证金
无须缴纳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
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暂列金额后不高于
30%,发包人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分批支付预付款,也可一次性支付30%预付款,但承包人不能以预付款未支付到位为由而拒绝开工。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80%,工程
完工
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定
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7%;承包人将 3%质保金以银行转账方式转至发包人,发包人再将工程款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 100%,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 3%的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将质保金全部退还给承包人。
9.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贵港)
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
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港南区农业农村局,电话:
0775-4325001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港南区南山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港盛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南区行政中心综合楼
1 楼 149 室 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中山大道北段
85号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公寓
4幢033号
邮
编:
537100
邮
编:
537100
联系人:
刘工
联
系
人:
丘念念、甘富安
电
话:
0775-4689566
电
话:
0775-4233358
传
真:
/
传
真:
0775-4233358
2024 年 04 月 0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