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广昆高速小林出口至华侨管理区公路前期工作和施工图设计服务
- 规模: 新建二级公路长14.4公里,路基宽12米路面宽10米。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前期工作各项专项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2.5招标范围:(1)项目建议书、(2)可行性研究报告、(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4)水土保持方案、(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6)压覆矿产资源查询评估报告、(7)压覆矿产资源专题评估报告、(8)用地预审、(9)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方案、(10)基本农田补划方案、(11)用地踏勘论证报告、(12)社会稳定性分析与评估报告、(13)安全预评价报告、(14)安全条件论证报告、(15)两阶段设计安全性评价、(16)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17)用地报批、(18)土地复垦方案及评审;(19)两阶段勘察、(20)两阶段设计、(20)两阶段设计审查、(20)工程量清单、(21)边界桩放样、埋桩、(22)勘测定界等。2.6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日历天)完成项目约定的所有工作(不含报审时间)。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5-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13
- 开标时间: 2023-06-19
项目详情
| 广昆高速小林出口至华侨管理区公路前期工作和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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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广昆高速小林出口至华侨管理区公路前期工作和施工图设计服务 已由隆安县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安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隆安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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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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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名称:广昆高速小林出口至华侨管理区公路前期工作和施工图设计服务 2.2 项目编号: E4501002816021759001 2.3 项目服务预算价: 871.06 万元。 2.4 建设规模:新建二级公路长14.4公里,路基宽12米路面宽10米。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前期工作各项专项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5 招标范围:( 1 )项目建议书、( 2 )可行性研究报告、( 3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4 )水土保持方案、( 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6 )压覆矿产资源查询评估报告、( 7 )压覆矿产资源专题评估报告、( 8 )用地预审、( 9 )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方案、( 10 )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11 )用地踏勘论证报告、( 12 )社会稳定性分析与评估报告、( 13 )安全预评价报告、( 14 )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15 )两阶段设计安全性评价、( 16 )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17 )用地报批、( 18 )土地复垦方案及评审;( 19 )两阶段勘察、( 20 )两阶段设计、( 20 )两阶段设计审查、( 20 )工程量清单、( 21 )边界桩放样、埋桩、( 22 )勘测定界等。 2.6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天内(日历天)完成项目约定的所有工作(不含报审时间)。 2.7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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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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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国家市场监督部门注册,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应通过全国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包含公路专业)或取得乙级咨信以上资质(咨询专业包括公路专业),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1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 2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具有类似项目前期工程及勘察设计经验,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业绩要求: ( 1 )近五年(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 1 项公路工程前期工作咨询项目(至少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2 )近五年(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 1 条合同里程在 5 公里(含)以上的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的勘察设计。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s://glxy.mot.gov.cn/ ) ” 中的公 路 工 程 设 计 资质 企 业名 录 , 且 投 标 人名 称 和 资 质 与 该 名录 中 的 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 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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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请于2023年5月23日 00:00 时至2023年6月13日 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1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6.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6.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 “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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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交易服务单位 | |||||||||||||||||||||||||||||||||||||||||
| 交易服务单位: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771-2856766 | |||||||||||||||||||||||||||||||||||||||||
|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 |||||||||||||||||||||||||||||||||||||||||
| 行业监督部门:隆安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71-65222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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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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