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HZZC2025-G3-230118-GXHH)《采购文件》预公示信息公告

贺州市发布时间:2025-08-28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意向公示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
  • 范围: 标的 ”)):十二个乡镇(富阳镇、柳家乡、麦岭镇、白沙镇、朝东镇、古城镇、莲山镇、石家乡、新华乡、福利镇、城北镇、葛坡镇)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暂存点的收集、清运及垃圾由镇垃圾站中转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十一个乡镇(柳家乡、麦岭镇、白沙镇、朝东镇、古城镇、莲山镇、石家乡、新华乡、福利镇、城北镇、葛坡镇)镇区主要街道清扫保洁,三个乡镇(麦岭镇、朝东镇、莲山镇)镇区道路洒水降尘;各乡镇与县城及乡镇间主要干道沿线白色垃圾清理
  • 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 2.项目采购编号:HZZC2025-G3-230118-GXHH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最高限价(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大写)伍佰伍拾叁万玖仟元整(¥5539000.00),该资金款项来自财政资金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3

项目详情

各有关 潜在 投标人:

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 富川瑶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 (项目采购编号: HZZC2025-G3-230118-GXHH )进行公开招标。为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 采购文件 》全部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 潜在 投标人、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 采购文件 》任意条款存在唯一性或 排他性等问题,请于 202 5 09 02 17时 3 0分 以书面 纸质 形式 (《意见函》须为盖 单位 公章的原件 )向本代理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 采购文件 》。如 潜在 投标人需提交《意见函》,由其企事业法定代表人(持有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携带本单位《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复印件(或扫描件)( 所有材料均须 单位 公章,一 式一 )提交《意见函》原件( 可编辑 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应同步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并致电联系确保采购代理机构知晓此事项 )到 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备注:上述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系指按照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格式填写,且按备注要求提供完整的合法有效声明材料 );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 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对各有关投标人、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本代理不予受理。

本代理自收到《意见函》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送达当日不计入该时效)在发布本项目《 采购文件 》预公示的同一媒介统一予以答复。本代理对合理的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并在发布本项目《 采购文件 》预公示的网上发布修改意见,对不予以采纳的意见或建议,注明理由亦在发布本项目《 采购文件 》预公示的网上公示并作为采购项目资料存档。预示期满(未收到《意见函》)或答复期满(未再收到新《意见函》),本代理将在指定媒介上 发布 《招标公告》开始接受潜在投标人的实地报名并获取《 采购文件 》。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 采购文件 》内容的异议均有可能在开标会上移交项目评标委员会作出答疑 或澄清或修改 ,由此可能引发的投标人被否决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人: 富川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新建路 37号 地址: 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富麦路(富阳派出所北上 100米)

联系人: 全丽华 联系人: 黄利娜

电话 /传真: 13737420140 电话 /传真: 19197962601

电子邮箱: fcny7882423@163.com 电子邮箱: 3641798347@qq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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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

2.《 采购文件 》预公示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