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鑫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2023年第三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建设项目[QZZC-2024-G2-50003-GXHX]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钦州市发布时间:2024-02-28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意向公示
  • 项目名称: 广西恒鑫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2023年第三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建设项目
  • 概况: 项目编号:QZZC-2024-G2-50003-GXHX 项目名称:灵山县2023年第三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柒佰捌拾捌万贰仟伍佰捌拾捌元伍角捌分(¥7882588.58元) 其中I标:人民币叁佰肆拾陆万玖仟捌佰壹拾壹元零玖分(¥3469811.09元) II标:人民币贰佰叁拾玖万伍仟伍佰叁拾捌元零捌分(¥2395538.08元) III标:人民币贰佰零壹万柒仟贰佰叁拾玖元肆角壹分(¥2017239.41元) 采购需求:灵山县2023年第三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建设项目,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分别是I标、II标、III标,具体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11

项目详情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公司受 灵山县移民工作服务中心 委托,拟对 灵山县 2023年第三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建设项目【QZZC-2024-G2-50003-GXHX】 进行公开招标,为保障各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予以预公示(详见附件)。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若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上述内容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 2024 03 02 17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提交意见函原件(须加盖公章),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或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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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广西恒鑫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香丽

联系电话: 0777-6600889

联系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 19-1号发展大厦东楼住宅楼A座二十六层2602号房

附件 信息 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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