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港北区新闻宣传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意见公示
- 项目名称: 广西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港北区新闻宣传服务单一来源
- 范围: 各级地方政府对外宣传贯彻党的精神工作主要渠道,通过以上渠道的宣传可以更好的提高贵港市港北区的知名度,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项目详情
广西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港北区新闻宣传服务
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意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
购人:中国共产党贵港市港北区委员会宣传部
项目名称:
2024年港北区新闻宣传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
1分标:2024年港北区新闻宣传服务—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
(元):
5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合作内容: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合作形式:文字稿(图
/文)
标项
二
标的名称:
2
分标:
2024年港北区新闻宣传服务—央广云听文化传媒(广西)有限公司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
(元):
1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合作内容: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合作形式:文字稿(图
/文)
标项
三
标的名称:
3
分标:
2024年港北区新闻宣传服务—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
(元):
2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合作内容: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合作形式:文字稿(图
/文)
标项
四
标的名称:
4
分标:
2024年港北区新闻宣传服务—南宁市鸿林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
(元):
1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合作内容: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合作形式:文字稿(图
/文)
标项
五
标的名称:
5
分标:
2024年港北区新闻宣传服务—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
(元):
2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合作内容: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合作形式:文字稿(图
/文)
标项
六
标的名称:
6
分标:
2024年港北区新闻宣传服务—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
(元):
245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合作内容: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合作形式:文字稿(图
/文)
标项
七
标的名称:
7
分标:
2024年港北区新闻宣传服务—广西百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
(元):
1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合作内容: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合作形式:文字稿(图
/文)
标项
八
标的名称:
8
分标:
2024年港北区新闻宣传服务—广西广播电视台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
(元):
75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合作内容: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合作形式:文字稿(图
/文)
标项
九
标的名称:
9
分标:
2024年港北区新闻宣传服务—广西南国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
(元):
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合作内容: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合作形式:文字稿(图
/文)
标项
十
标的名称:
10
分标:
2024年港北区新闻宣传服务—广西贵港日报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
(元):
17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合作内容: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合作形式:文字稿(图
/文)
标项
十一
标的名称:
11
分标:
2024年港北区新闻宣传服务—广西贵港西江传媒有限公司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
(元):
1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合作内容: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合作形式:文字稿(图
/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人民币壹佰捌拾玖万元整
(¥
189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
、央广云听文化传媒(广西)有限公司、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鸿林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鸿林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百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西广播电视台、广西南国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西贵港日报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贵港西江传媒有限公司等新闻媒体单位发布的信息具有最权威、影响力最强,影响范围最广,是各级地方政府对外宣传贯彻党的精神工作主要渠道,通过以上渠道的宣传可以更好的提高贵港市港北区的知名度,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1标段: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2标段:央广云听文化传媒(广西)有限公司;3标段: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4标段:南宁市鸿林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5标段: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6标段: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7标段:广西百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8标段:广西广播电视台;9标段:广西南国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标段:广西贵港日报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11标段:广西贵港西江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
:
1
标段:南宁市青秀区迎宾路
1号新华社广西分社办公大楼二楼
;
2
标段:中国
(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盘歌路8号大唐国际中心1号楼五层519号办公D21号;
3
标段: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云英路
8号五象总部基地大厦B座2402号;
4
标段: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中
121号观澜溪谷23号楼1单元203号;
5
标段:南宁市滨湖路36号人民日报社广西分社;
6
标段: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21号;
7
标段: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
10号东盟中央城B区9号楼1501号;
8
标段: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73、75号;
9
标段:南宁市民主路
21号综合楼四层;
10
标段:贵港市港北区江北大道西段贵港日报社办公楼一楼;
11
标段: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民主路
198号贵港市广播电视中心三楼313室
三、公示期限
2024
年
10
月
30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
四、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
中国共产党贵港市港北区委员会宣传部
联
系
人:
陈丽丽
联系地址:
中国共产党贵港市港北区委员会宣传部
内
联系电话:
0775-4258187
2.财政部门
:
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
内
联系电话:
0775-4258699
3.采购代理机构
:
广西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雷颖燕
联系地址:
贵港市仙衣路德宝建材街德宝花城
S-3 幢 2 号楼
联系电话:
0775-426101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广西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