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区2024年暴雨洪涝灾害应急恢复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桂林市发布时间:2025-01-02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计划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七星区2024年暴雨洪涝灾害应急恢复建设项目
  • 范围: 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
  • 概况: 对七星区辖区范围内穿山东路多条道路及排水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七星区 2024年暴雨洪涝灾害应急恢复建设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E4503002826004571001

招标人

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建设开发总公司

建设单位

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建设开发总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该工程涉及七星区区内受损道路、排水修复。其中穿山东路、施家园路等市政道路修复 7500米;和平村道堪头铁路段、卫家渡村委蒋家渡村村委等村道修复 2415 米,东城路等排水及设施修复6600米,七星村委福隆园消防栓受损修复24个。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开标地点

桂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1月02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07日

预中标人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

成员单位: /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4126748.90 元

工期

10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唐鹏(注册编号: 245202103000

身份证号: 450324********1317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黄钊兰(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9)0011220;

身份证号: 450821********3047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 柳江新城区东二路项目 (0+269.146~0+934.1、1+310.728~1+560段);

2. 桂林市芳香东路新建工程 I标段;

3.柳江东二路项目(0+934.1~1+310.728段)。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4142567.98元

工期

10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邵韶(注册编号: 245070800643

身份证号: 450302********151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周朝宇(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04)0003986;

身份证号: 450304********1056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 阳朔县新城区防洪治涝 (含水系建设)工程(市政部分)-遇龙河引水工程;

2.净瓶山桥拆除重建工程-便桥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众泰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4149401.96元

工期

10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乐层达(注册编号: 245141549337

身份证号: 450303********101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石周(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4)0006353;

身份证号: 452223********3518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 桂林市排水管网翻新维修工程;

2.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蚂蟥洲生态修复工程(漓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漓江城市段洲岛自然生态景区修复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381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