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村259队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横3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宁市发布时间:2025-08-05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平阳村259队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横3路
  • 范围: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按规划配套建设管廊(管道)及消火栓
  • 概况: 道路呈东西走向,设计西起点为与金棠街(已设计)交叉口相接,向东依次与沙棠西一里(规划)、沙棠街(已设计)、新沙路(规划)、新沙东一里(规划)相交,东设计终点止于南建路(现状),设计实施范围K0+038.733~K1+191.133,实施长度为1152.4米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平阳村 259 队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 - 3

项目招标编号

E4501002816024232001

招标人

广西瑞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建设单位

南宁城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广西瑞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新年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结构类型及规模

道路呈东西走向,为城市支路,道路西起点(桩号 K0+000 )纵 3 路(设计中)、西先东依次与纵 4 路(设计中)、新沙路(设计中)、新沙东一里(设计中)平面交叉,终点(桩号 K0+955.194 )与南建路(现状)平面交叉。路线总长度为 955.194Km ,实施设计范围内桩号: K0+30.016 K0+250.018 K0+310.143 K0+478.939 K0+549.392 K0+934.113 ,实施长度为 773.519m ,道路控制红线宽度为 20m ,双向 2 车道,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 30km/h

开标时间

2025 08 01

开标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3 开标室(工程类)

公示开始时间

2025 08 05

公示截止时间

2025 08 08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南宁产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南宁产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20467973.21元

工期

365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孙帅(注册编号: 1452022202400644 ;身份证号: 412722 ******** 7736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李彩英(身份证号: 450923********4089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 1、南宁市江南区城市背街小巷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奖项: 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20479882.53元

工期

365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阮晓梅(注册编号: 245141439253 ;身份证号: 452123 ********198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赵建华(身份证号: 452329 ********111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鸿威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20488771.90元

工期

365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黄诗媛(注册编号: 245191900377 ;身份证号: 452424 ********464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朱海艺(身份证号: 452424 ******** 005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公示媒介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广西·南宁 )(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网站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495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