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A1启动区A地块BC地块B地块室外附属工程
- 规模: B地块总用地面积16191.25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596.26平方米,室外景观面积12595.00平方米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
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A1启动区(A地块、B地块、C地块)-B地块室外附属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3863001001
|
||||
|
招标人
|
南宁城市更新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建设单位
|
南宁城市更新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B地块总用地面积16191.257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596.26平方米,室外景观面积1259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室外场地的道路工程、广场铺装、大门、绿化工程及配套照明景观等。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9月9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9月
11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
16
日
|
||||
|
预中标人
|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
成员单位: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6562061.25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蔡晓兰(注册编号:桂
245141544251;身份证号:450521
********
552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符春苗(身份证号:
452229
********
3425);
林祥庆(身份证号:
450205
********
1017)。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南宁市第一中学扩建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八桂绿城-龙庭水岸二期工程3#、5#-7#、13#、15#-22#楼及地下室。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6552052.73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李善营(注册编号:桂
245141440818;身份证号:450922
********
3191)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寒梅(身份证号:
452201
********
0442);
高颂更(身份证号:
450803
********
7352)。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宾州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
3#4#标准厂房工程总承包;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宾州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 2#、3#、7#标准厂房工程总承包。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鑫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6578056.68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杨上铃(注册编号:桂
245131330159;身份证号:450121
********
242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杨洁怡(身份证号:
450922
********
3663);
郑冬梅(身份证号:
452122
********
4520)。【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北仑河区域办案中心项目。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发布 。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