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生态新城拆迁回建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五期)设计
- 项目名称: 贺州市生态新城拆迁回建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五期设计
- 项目地址: 平桂区生态新城核心区永康路与育才北路交汇处东南角建设规模:回建安置区平整场地约44470.17平方米,小区绿化面积约6670.53平方米,场地铺装面积9200.00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8500.00平方米,供水管网1250米
- 规模: 回建安置区平整场地约44470.17平方米,小区绿化面积约6670.53平方米,场地铺装面积9200.00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8500.00平方米,供水管网1250米、雨水管网1250米、污水管网1250米,电力工程1250米、燃气工程1250米,通信工程1250米、路灯100盏等。主要建设内容:场地平整、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设计合同估算价:77.25万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1002871002684001001,标段(包)名称:贺州市生态新城拆迁回建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五期)设计设计服务期限:100日历天(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招标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其他:工程概算编制及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前所有阶段的配合补充变更或优化设计(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 范围: 场地平整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公司、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
贺州市生态新城拆迁回建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五期)设计
|
项目招标编号
|
||||||||||||
|
招标人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建设规模
|
回建安置区平整场地约
44470.17平方米,小区绿化面积约6670.53平方米,场地铺装面积9200.00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8500.00平方米,供水管网1250米、雨水管网1250 米、污水管网1250米,电力工程1250米、燃气工程1250米, 通信工程1250米、路灯100盏等。主要建设内容:场地平整、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设计。
|
|||||||||||||
|
开标时间
|
202
5
年
2
月
17
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三
)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
5
年
2
月
18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
5
年
2
月
21
日
|
|||||||||||
|
预中标人
|
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
|
成员单位: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投标报价
|
¥
772500.00
|
|||||||||||||
|
设计
服务期限
|
100日历天。
|
质量
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
|
项目负责人
|
林壮光
(身份证号:
440521
*******
0413 注册编号:20214411797)
|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
豪门尊府
2.
中兴
●
盛景明都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无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恒企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投标报价
|
¥
770000
.00
|
|||||||||||||
|
设计
服务期限
|
100日历天
。
|
质量
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
项目负责人
|
张
学军
(身份证号:
413026
*******
8431 注册编号:20214500627)
|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来宾市迎宾小学项目(EPC)总承包
2.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扩建工程(一期)设计项目
3.钦州市精神病医院扩建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无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州世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项目和建筑专业负责人提供的社保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深圳中海世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电气专业负责人提供的社保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西贺州) 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发布。
|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51378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