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步云江畔项目园林景观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轨道步云江畔项目园林景观工程
- 项目地址: 南宁市邕宁区步云路39号建设规模:轨道步云江畔项目园林景观工程,园林景观面积约22370.71平方米,其中园林绿化面积约为10474平方米,相关园建面积为11896.71平方米,园建包括小区配套道路
- 规模: 轨道步云江畔项目园林景观工程,园林景观面积约22370.71平方米,其中园林绿化面积约为10474平方米,相关园建面积为11896.71平方米,园建包括小区配套道路、景观构筑物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合同估算价:960.0万元要求工期:366日历天,定额工期366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招标范围:包含轨道步云江畔园林景观(交付区)室外铺装、水景、园路、绿化、室外标识、景观小品、园林给排水管网等配套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1002816023411001001,标段(包)名称:轨道步云江畔项目园林景观工程设计单位:深圳市麦垦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勘察单位: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 名称 |
轨道步云江畔项目园林景观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3411001 |
||||
|
招标人 |
南宁金盛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建设单位 |
南宁金盛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宁金盛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轨道步云江畔项目园林景观工程,园林景观面积约 22370.71 平方米,其中园林绿化面积约为 10474 平方米,相关园建面积为 11896.71 平方米,园建包括小区配套道路、景观构筑物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
||||||
|
开标时间 |
2024 年 9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 9 开标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 年 10 月 08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 年 10 月 11 日 |
||||
|
预中标人 |
南宁轨道地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
成员单位: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轨道地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9480447.2800 元 |
||||||
|
工期 |
366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潘嘉寿 (注册编号: 桂 245191900025 ;身份证号: 4501**********0014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颜诗文 (身份证号: 4501**********1020 ) ;黄莹 (身份证号: 4501**********0023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企业业绩 / 二、奖项 / 三、企业诚信分 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中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9525999.8100 元 |
||||||
|
工期 |
366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周利丽 (注册编号: 桂 245121225043 ;身份证号: 4503**********0040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蔡钰晴 (身份证号: 4526**********032X ) ;黄苏叶 (身份证号: 4526**********3629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企业业绩 / 二、奖项 / 三、企业诚信分 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中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9539763.6000 元 |
||||||
|
工期 |
366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李太懂 (注册编号: 桂 245141548007 ;身份证号: 4524**********5139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邱雪聪 (身份证号: 4524**********064X ) ;盘萍 (身份证号: 4524**********0907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企业业绩 / 二、奖项 / 三、企业诚信分 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 南宁)( 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http://www.nngddc.com )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
||||
一式 5 份。其中:招标人 2 份、招标代理单位 1 份、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1 份、交易中心 1 份 。
备注: 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