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改造装修工程—御诚苑小区保障性住房装饰装修工程(一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贺州市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改造装修工程御诚苑小区装饰装修工程一期设计
- 项目地址: 贺州市御诚苑小区
- 规模: 本项目位于贺州市御诚苑小区10#楼,拟对收购已建成200套商品房装修改造后用作保障性住房,装修改造面积约为13977平方米。合同估算价:25.0万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1002871002768001001,标段(包)名称:贺州市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改造装修工程—御诚苑小区保障性住房装饰装修工程(一期)设计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定额期限20日历天(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招标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其他:工程概、预算编制及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前所有阶段的配合补充变更或优化设计(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 范围: 本项目 位于贺州市御诚苑小区 10#楼,拟对收购已建成200套商品房 装修改造 后用作保障性住房,装修改造 面积约为 13977平方米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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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贺州市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改造装修工程 —御诚苑小区保障性住房装饰装修工程(一期)设计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1002871002768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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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贺州安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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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贺州安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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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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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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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规模 |
本项目位于贺州市御诚苑小区 10#楼,拟对收购已建成200套商品房装修改造后用作保障性住房,装修改造面积约为13977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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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 5 年 5 月 19 日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大厅 工程开标室 ( 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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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4 年 5 月 20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 年 5 月 2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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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广西智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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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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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智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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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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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拾肆万伍仟元整( ¥245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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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 工期 |
20 日历天 |
质量 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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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李冰 ,高级工程师(注册 编号 : GX12024033664 ,专业:建筑学 ) , 身份证号 : 4525**********568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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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评分 |
1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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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凌云县中学第二综合楼项目(一期)-EPC 工程总承包(重) ; 2.凌云县新建第五幼儿园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3.凌云县下甲镇中心幼儿园扩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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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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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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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 ¥ 2495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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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 工期 |
2 0日历天 |
质量 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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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梅莓, 高级工程师(注册编号: 18C2050208 ,专业:工业与民用建筑物设计) , 身份证号: 2201**********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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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评分 |
1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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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睢县鞋业生态城 ( 温州园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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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西南中勘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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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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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拾肆万柒仟元整( ¥247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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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 工期 |
2 0日历天 |
质量 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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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田军 , 高级工程师(注册编号: 1500101101140 ,专业: 建筑设计 ) , 身份证号: 6101**********2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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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评分 |
1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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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林业新村公建部分青年公寓(高峰林场部分)二、五楼室内装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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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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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 (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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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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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 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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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5137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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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贺州安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广西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 5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