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五路(景江大道接G324延长线-S310省道)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宁市发布时间:2024-10-21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计划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景五路景江大道接G324延长线S310省道
  • 范围: 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

项目详情

景五路(景江大道接 G324 延长线 -S310 省道)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景五路(景江大道接 G324延长线-S310省道)

项目招标编号

E4501002816022664001

招标人

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结构类型:其他类型。

规模:本项目路线设计起于景十五路,终点接设计道路景州大道,为新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 30m,全长为3946.273米,设计速度为50km/h。

开标时间

202 4 1 0 1 6

开标地点

南宁市民中心 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 4 10 21

公示截止时间

202 4 10 2 4

预中标人

/(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中建四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四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194057190.42

工期

72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市优及以上标准

项目经理

姚毅,注册编号:桂 1 452005200801576 ,身份证号: 4 501**********151X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梁春兰(身份证号: 4 501**********0049

张均媚(身份证号: 4 505**********002X

黄欢欢(身份证号: 4 521**********1020

黎世永(身份证号: 4 501**********001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路网工程项目

顺江路施工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宁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194100036.24元

工期

72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市优及以上标准

项目经理

刘国钊,注册编号:桂 1 452017201809412 ,身份证号: 4 509**********231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刘欢欢(身份证号: 4 501**********002X

莫付文(身份证号: 4 509**********1675

李有坤(身份证号: 4 525**********1133

江珊珊(身份证号: 4 509**********0048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 “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广西•玉林)启动区项目-民乐A片区、B片区配套路网

仙葫大道(蓉茉大道以东)、五合大道污水管工程

三塘片区规划 25路〔鞍马岭路-昆仑大道、三塘南路-松柏路)施工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龙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194115540.57

工期

72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市优及以上标准

项目经理

覃梓庆,注册编号:桂 1 442018202000488 ,身份证号: 4 501 ********** 275X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黎桂思(身份证号: 4 522**********3624

吴婷婷(身份证号: 4 521**********516X

蒙文勇(身份证号: 4 521**********1672

朱玲玲(身份证号: 4 509**********3768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崇左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及城区管网工程 PPP项目-崇左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中国建筑一局 ( 集团 ) 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文件附件 B否决投标条件B1.15 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特征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但投标人拒绝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实际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给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详见附件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 南宁) 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5535031

附件: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