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汶水冲排涝通道整治工程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宁市发布时间:2025-05-07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南宁市汶水冲排涝通道整治工程勘察
  • 项目地址: 南宁市2.3.1建设规模:对现状汶水冲排涝通道实施整治工程,恢复因历史原因封盖
  • 规模: 对现状汶水冲排涝通道实施整治工程,恢复因历史原因封盖、填埋的天然排水沟,改造汶水冲主沟渠3000米,底宽9米和12米,渠高3.2米,边坡1:2.5。联通周边市政道路雨水管道,在汶水冲一支流新建d2800雨水管536米联通现状已建江南40号路雨水管;改造汶水冲二支流沟渠2025米,底宽3.5米,渠高2.2米和2.8米,边坡1:2.0。新建d1200~d2600雨水管410米联通周边道路雨水管。2.4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2.5质量要求: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6.1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1002816024049001001,标段(包)名称:南宁市汶水冲排涝通道整治工程勘察2.7招标范围:初步勘察招标,详细勘察招标
  • 范围: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为工程项目提供初勘、详勘等勘察服务 预算金额:431.89万 预计采购时间:2025年4月 本次公开的招标计划是本公司招标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项目情况以相关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南宁市汶水冲排涝通道整治工程勘察
招标项目编号
E4501002816024049001
招标人
南宁城市园兴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
南宁城市园兴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
对现状汶水冲排涝通道实施整治工程,恢复因历史原因封盖、填埋的天然排水沟,改造汶水冲主沟渠3000米,底宽9米和12米,渠高3.2米,边坡1:2.5。联通周边市政道路雨水管道,在汶水冲一支流新建d2800雨水管536米联通现状已建江南40号路雨水管;改造汶水冲二支流沟渠2025米,底宽3.5米,渠高2.2米和2.8米,边坡1:2.0。新建d1200~d2600雨水管410米联通周边道路雨水管。
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06日
开标地点
C5开标室(工程类)(约容纳50人)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5月07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12日
预中标人
广西华南岩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
牵头单位:/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华南岩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投标报价
下浮系数35.10%
勘察服务期限
6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负责人
王洋  身份证号:32032419********13 ,注册编号:AY123300804
企业诚信分
勘察企业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即100分计算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江南9号路(35号路-40号路)勘察;博白县白州大道中段路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服务;隆安华侨管理区比亚迪综合测试场进场道路(富侨大道-比亚迪综合测试场);经一路(纬十二路-G324段)勘察;临仙路南延长线(仁福大桥-广良大道)勘察;临仙路北延长线(仁福大桥-新外环高速)勘察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有)
博白县白州大道中段路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服务;隆安华侨管理区比亚迪综合测试场进场道路(富侨大道-比亚迪综合测试场)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投标报价
下浮系数35.06%
勘察服务期限
6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负责人
曾铖  身份证号:45030319********16,注册编号:AY174500439
企业诚信分
勘察企业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即100分计算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江南2号路(1号路-22号路)勘察;牛湾岛大桥勘察;景州大道(纬八路-景江大道)勘察;江南39号路(规划22号路-六景站西大道)(27号路-六景站西 大道)勘察;纬十三路接南梧高速立交改造勘察;长福路-昆仑大道立交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江南2号路(江南22号路-江南27号路)勘察 ;江南35号路(江南6号路-江南39号路)勘察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投标报价
下浮系数35.01%
勘察服务期限
6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负责人
陆晓清  身份证号:45262419********18,注册编号:AY124500307
企业诚信分
勘察企业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即100分计算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张村至六景公路改市政路工程 (张村至伶俐江南22号段);纬十三路跨江桥梁勘察;临港大道北延长线(新营房—五象新区)勘察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且--张村至六景公路改市政路工程(张村至伶俐江南22号段);纬十三路跨江桥梁勘察;临港大道北延长线(新营房一五象新区)勘察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5535031
本表一式5份: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