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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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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汶水冲排涝通道整治工程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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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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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0100281602404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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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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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城市园兴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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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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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城市园兴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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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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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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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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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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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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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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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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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状汶水冲排涝通道实施整治工程,恢复因历史原因封盖、填埋的天然排水沟,改造汶水冲主沟渠3000米,底宽9米和12米,渠高3.2米,边坡1:2.5。联通周边市政道路雨水管道,在汶水冲一支流新建d2800雨水管536米联通现状已建江南40号路雨水管;改造汶水冲二支流沟渠2025米,底宽3.5米,渠高2.2米和2.8米,边坡1:2.0。新建d1200~d2600雨水管410米联通周边道路雨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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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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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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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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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开标室(工程类)(约容纳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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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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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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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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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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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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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南岩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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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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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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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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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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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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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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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南岩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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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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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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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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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系数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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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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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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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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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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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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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洋 身份证号:32032419********13 ,注册编号:AY1233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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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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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企业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即100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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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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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9号路(35号路-40号路)勘察;博白县白州大道中段路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服务;隆安华侨管理区比亚迪综合测试场进场道路(富侨大道-比亚迪综合测试场);经一路(纬十二路-G324段)勘察;临仙路南延长线(仁福大桥-广良大道)勘察;临仙路北延长线(仁福大桥-新外环高速)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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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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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白州大道中段路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服务;隆安华侨管理区比亚迪综合测试场进场道路(富侨大道-比亚迪综合测试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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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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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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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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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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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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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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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系数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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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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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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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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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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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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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铖 身份证号:45030319********16,注册编号:AY17450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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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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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企业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即100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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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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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2号路(1号路-22号路)勘察;牛湾岛大桥勘察;景州大道(纬八路-景江大道)勘察;江南39号路(规划22号路-六景站西大道)(27号路-六景站西 大道)勘察;纬十三路接南梧高速立交改造勘察;长福路-昆仑大道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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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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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2号路(江南22号路-江南27号路)勘察 ;江南35号路(江南6号路-江南39号路)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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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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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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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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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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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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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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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系数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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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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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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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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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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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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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晓清 身份证号:45262419********18,注册编号:AY1245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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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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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企业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即100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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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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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张村至六景公路改市政路工程 (张村至伶俐江南22号段);纬十三路跨江桥梁勘察;临港大道北延长线(新营房—五象新区)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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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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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且--张村至六景公路改市政路工程(张村至伶俐江南22号段);纬十三路跨江桥梁勘察;临港大道北延长线(新营房一五象新区)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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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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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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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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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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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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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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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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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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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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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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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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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553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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