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公益性骨灰堂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池市发布时间:2025-09-15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南丹县公益性骨灰堂项目
  • 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6616m²(24.92亩),总建筑占地面积1850m²,总建筑面积4911.60m²。其中骨灰楼A栋建筑面积2265.8m²、骨灰楼B栋建筑面积2265.80m²、公厕建筑面积60m²、骨灰亭建筑面积320m²。公共辅助工程:礼仪广场面积1562m²、生态停车场面积1674.58m²、场地平整、修建道路1.5公里,宽7m、修建挡土墙800m、各类给水管道2公里、排水管道2公里、电力电信排管2公里、场地绿化5426.75m²、大门2个
  • 概况: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6616m²(24.92亩),总建筑占地面积1850m²,总建筑面积4911.60m²。其中骨灰楼A栋建筑面积2265.8m²、骨灰楼B栋建筑面积2265.80m²、公厕建筑面积60m²、骨灰亭建筑面积320m²。公共辅助工程:礼仪广场面积1562m²、生态停车场面积1674.58m²、场地平整、修建道路1.5公里,宽7m、修建挡土墙800m、各类给水管道2公里、排水管道2公里、电力电信排管2公里、场地绿化5426.75m²、大门2个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南丹县公益性骨灰堂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451200287600374 3 001

招标人
南丹县民政局
建设单位
南丹县民政局
代建单位(如有)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6616m2 (24.92亩),总建筑占地面积1850m2, 总建筑面积4911.60m2。其中骨灰楼A 栋建筑面积2265.8m2、骨灰楼B栋建筑面积 2265.80m2、公厕建筑面积60m2、骨灰亭建筑面积320m2。
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12日
开标地点

河池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 5 9 15

公示截止时间

202 5 9 18

预中标人
广西南丹中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南丹中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20697289.7700元
工期
490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王惠学(注册编号:桂 245131330246 ; 身份证号: 452725 ******** 047 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张鉴文(身份证号: 450521 ******** 5556) 韦兰喜(身份证号: 452231 ******** 554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20648799.4200元
工期
49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李文 (注册编号:桂 245121328964; 身份证号: 452501 ******** 251 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高艳 (身份证号: 450981 ******** 1203)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 南宁国人通信产业园一期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昌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21526209.8800元
工期
49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张富科 (注册编号:桂 245121223129; 身份证号: 452725 ******** 02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兰岚 (身份证号: 452725 ******** 012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 1.南丹县锦绣城一期工程2.南丹金同景泰城项目一期工程(南区)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广西宏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因: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1)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中任项目经理的(符合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和桂建管(2013)17号文要求的除外)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或无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的;(2)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在在建项目中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符合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和桂建管(2013)17号文要求的除外)。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南丹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受理电话

0778-7231711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