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圣元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南六路(南环路南侧辅路-工业一路)、工业二路(南二路-江南大道)、工业北路(同济大道-南六路)工程监理(E4508002851004048001001)
- 项目名称: 广西圣元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南六路南环路南侧辅路工业一路工业二路南二路江南大道工业北路同济大道工程监理
项目详情
广西圣元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南六路(南环路南侧辅路-工业一路)、工业二路(南二路-江南大道)、工业北路(同济大道-南六路)工程监理 (E4508002851004048001001)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南六路(南环路南侧辅路-工业一路)、工业二路(南二路-江南大道)、工业北路(同济大道-南六路)工程监理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8002851004048001001
|
||||||
|
招标人
|
贵港市利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圣元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25
年
5
月
7
日
|
开标地点
|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
年
5
月
9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
年
5
月
14
日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壹佰柒拾万伍仟
元整(¥
1705000.00
元)
|
||||||||
|
监理服务周期
|
1630
日历天,其中施工监理阶段的服务期
900
日历天
|
||||||||
|
质量等级
|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监理规范要求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
|
||||||||
|
总监理工程师
|
潘国焘(注册号: 45005967 ;身份证号: 452502********2031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 港南区工业园区南五路(南环路-江五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2、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工业二路(西一段)基础设施工程; 3 、 贵港市迎宾大道西侧支路(布山路-桂林路)建设工程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壹佰陆拾捌万陆仟伍佰
元整(¥
1686500.00
元)
|
||||||||
|
监理服务周期
|
1630
日历天,其中施工监理阶段的服务期
900
日历天
|
||||||||
|
质量等级
|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监理规范要求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
|
||||||||
|
总监理工程师
|
李宝华(注册号:
44023455
;身份证号:
452526********0471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
金砂中路(大华路
—金环路)改造项目监理
;
2、金塘路道路建设工程(金凤路至金珠片区北侧)、金塘路道路建设(改造)工程(金珠片区北侧至北环城路)施工监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壹佰陆拾柒万
元整(¥
1670000.00
元)
|
||||||||
|
监理服务周期
|
1630
日历天,其中施工监理阶段的服务期
900
日历天
|
||||||||
|
质量等级
|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监理规范要求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
|
||||||||
|
总监理工程师
|
莫必晚(注册号:
45002327
;身份证号:
452502********0012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
(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
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异议受理部门
|
贵港市利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刘鑫;
0775-4689566
|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贵港市港南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4351006
|
||||||
|
一式4份:建设单位1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