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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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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2025年老旧小区主体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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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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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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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03002826004999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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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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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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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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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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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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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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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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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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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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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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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睿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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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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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对灵川县城区28个小区共59栋建筑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包括外立面改造7600平方米;楼梯间改造1505平方米,屋顶防水改造7480平方米,落水管更换286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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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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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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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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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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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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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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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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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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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北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非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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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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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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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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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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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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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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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北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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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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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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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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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0311.6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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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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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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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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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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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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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注册编号:桂245222201557;身份证号:450302********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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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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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小明(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3)0002345;身份证号:450322********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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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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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1、临桂区六塘镇小江水库移民整村提升改造工程
2、(新建种蛋车间主体工程施工)年孵化禽苗5000万羽及年产1亿枚蛋品加工项目(一期)
3、(新建蛋品加工车间主体工程施工)年孵化禽苗5000万羽及年产1亿枚蛋品加工项目(一期)
4、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区域空间品质提升改造项目(二)
5、临桂镇上全村委柘村水库美丽移民村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投标人的此项分值(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100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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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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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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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国立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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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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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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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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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4384.7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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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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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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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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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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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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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顺华(注册编号:桂245090911114;身份证号:450304********1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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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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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朝阳(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04)0003944;身份证号:430521********68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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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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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1、柘木片区发展用地1-5-2地块(万福一号项目)1#2#楼
2、桂林市第十二中学改扩建(局部改造)项目-1#教学楼、5#大门(门卫室)、6#综合楼
3、全州县中医医院公租房
4、顺祥·学府壹号1#、2#、3#、5#楼及地下室
5、增材制造产业园1#~2#标准厂房、3#宿舍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投标人的此项分值(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100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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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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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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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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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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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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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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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4177.8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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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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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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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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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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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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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跃全(注册编号:桂245121762238;身份证号:4503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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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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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逢(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06235;身份证号:450221********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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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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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1、桂林数字能源电子基建项目铸钢厂房扩建工程 1#改扩建厂房、2#新建厂房
2、永福县福龙工业园C区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
3、桂林灵川兴桂双语学校办公楼、职工宿舍楼
4、城南丽景小区3#、6#楼
5、桂林民生包装纸业有限公司2#厂房、3#厂房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投标人的此项分值(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100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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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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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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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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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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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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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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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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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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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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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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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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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3-681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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