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2025年老旧小区主体改造工程(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桂林市发布时间:2025-11-25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灵川县2025年老旧小区主体改造工程一标段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灵川县2025年老旧小区主体改造工程(一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E4503002826004999001001
招标人
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单位
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建单位(如有)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睿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项目拟对灵川县城区28个小区共59栋建筑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包括外立面改造7600平方米;楼梯间改造1505平方米,屋顶防水改造7480平方米,落水管更换2864米。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开标地点
桂林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预中标人
桂林博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博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2980700.3200元
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黄超(注册编号:桂245151900123;身份证号:450330********041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卢世帅(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6)0012443;身份证号:452122********063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文华丰景2#楼 2、和谐康城13#商住楼 3、江岸名居(1#、2#住宅楼) 4、桂湖木业负离子净醛生态板项目 5、年产 20万套数显指示表类产品生产项目(1#生产车间)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投标人的此项分值(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100分计。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2980588.8800元
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唐州(注册编号:桂245181900459;身份证号:450322********2017)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李林(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15523;身份证号:450323********0338)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灵川县2022年老旧小区主体改造项目 2、桂林市家教家风基地 3、灵川县八里街第一小学1#教学楼工程 4、灵川县第二中学教学楼 5、桂林恒悦电器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工程 6、漓江上城二期一7#楼、8#楼及地下室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投标人的此项分值(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100分计。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2986034.5100元
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蒋巧玲(注册编号:桂245161900031;身份证号:450324********072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韦长玉(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4)0006239;身份证号:450205********076X)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桂林数字能源电子基建项目铸钢厂房扩建工程 1#改扩建厂房、2#新建厂房 2、永福县福龙工业园C区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 3、桂林灵川兴桂双语学校办公楼、职工宿舍楼 4、城南丽景小区3#、6#楼 5、桂林民生包装纸业有限公司2#厂房、3#厂房。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投标人的此项分值(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100分计。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6816887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