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福绵)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福绵区妇幼保健院租赁住房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玉林福绵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福绵区妇幼保健院项目
项目详情
玉林 (福绵)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福绵区妇幼保健院租赁住房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玉林 (福绵)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福绵区妇幼保健院租赁住房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9002856025617 |
||||||
|
招标人 |
玉林市福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建设单位 |
玉林市福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建设地下 1层地上16层(局部3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栋,总建筑面积 25076.27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178.2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2898.04平方米),建筑高度53.95米。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60套及相应配套设施,每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不超7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土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系统、防雷工程、 室外配套工程等以及施工图内容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20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2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6日 |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广西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成员单位:玉林市福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玉林市福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 73485024.87元 |
||||||||
|
工期 |
6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玉林市现行有关设计规定标准及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玉林市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闭小玲(注册编号:桂 245081012641;身份证号:450127 ******** 1229) |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熊安元(注册编号: 20193202758;身份证号:320902 ******** 3054) |
||||||||
|
施工项目经理 |
闭小玲(注册编号:桂 245081012641;身份证号:450127 ******** 122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超健(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8)0001863 ;身份证号: 452523 ******** 6212); 庞良艳(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8)0001655 ;身份证号: 452501 ******** 608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总承包业绩: 1.玉林(福绵)-生态产业园项目(一期)-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工程项目(一期)-空港地块一-总承包(epc);2.南宁市茅桥路16-1号警苑公寓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阳光丽景)项目工程总承包; 设计业绩: 1.营山县人民医院儿科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无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要求,暂停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 “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和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
|
企业资质 |
广西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富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国策众合(北京)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 73514143.13元 |
||||||||
|
工期 |
6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玉林市现行有关设计规定标准及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玉林市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蓝芳桥(注册编号:桂 245171900183;身份证号:452731 ******** 2112) |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张咏(注册编号: 20031102641;身份证号:110108 ******** 7121) |
||||||||
|
施工项目经理 |
蓝芳桥(注册编号:桂 245171900183;身份证号:452731 ******** 211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泽显(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4)0008018 ;身份证号: 450702 ******** 0030);杨文俊(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7)0012115 ;身份证号: 450881 ******** 657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总承包业绩: 1.玉林市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EPC总承包;2.平南县综合客运枢纽站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设计业绩: 1.书院嘉品熙樾建设项目(一期);2.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人才服务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施工 。 业绩: 1.万鑫种猪场建设项目(A分标);2.百花岭农贸市场。 |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无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要求,暂停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 “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和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
|
企业资质 |
广西富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国策众合(北京)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禹澄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 73499849.22元 |
||||||||
|
工期 |
6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玉林市现行有关设计规定标准及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玉林市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黄南海(注册编号:桂 245111442885;身份证号:450803 ******** 917X) |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周静(注册编号: 19996200108;身份证号:620102 ******** 4643) |
||||||||
|
施工项目经理 |
黄南海(注册编号:桂 245111442885;身份证号:450803 ******** 917X)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戴雪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9)0002676 ;身份证号: 450802 ******** 0579) ;甘叶微(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9)0001931 ;身份证号: 450803 ******** 7525)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总承包业绩: 贵港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永新安置区总承包; |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无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要求,暂停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 “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和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
|
企业资质 |
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福建禹澄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玉林)、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玉林市福绵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2713018 |
||||||
一式 5 份。其中:招标人 2 份、招标代理机构 1 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1 份、交易中心 1 份。
备注: 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