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瑞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兴业县高峰镇中心幼儿园保教综合楼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广西瑞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兴业县高峰镇中心幼儿园保教综合楼工程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
兴业县高峰镇中心幼儿园保教综合楼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9002856026654001001
|
|||||||||
|
招标人
|
兴业县高峰镇中心小学
|
|||||||||||
|
建设单位
|
兴业县高峰镇中心小学
|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瑞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新建
1幢集教学、活动及辅助用房为一体的保教综合楼,层高5层,框架结构;占地面积37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75.00平方米,建筑总高度19.60米。
|
|||||||||||
|
开标时间
|
202
6
年
1
月
9
日
9时
0
0分
|
开标地点
|
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2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
6
年
1
月
1
3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
6
年
1
月
1
5
日
|
|||||||||
|
预中标人
|
广西博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博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
肆佰零柒万陆仟贰佰柒拾叁元玖角壹分
(
¥
4076273.91
)
|
|||||||||||
|
工期
|
3
0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刘尤生
(注册编号:桂245202200558;身份证号
:
45232319******4932
)
|
|||||||||||
|
专职安全员
|
陆先玉
(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2
1
)000
9303
;身份证号:
45212819******5522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腾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
级
|
|||||||||||
|
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
肆佰零捌万零柒元叁角叁分
(
¥4080007.33
)
|
|||||||||||
|
工期
|
3
0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阙衍椿
(注册编号:桂
245060909461
;身份证号:
45252619******0058
)
|
|||||||||||
|
专职安全员
|
甘德泉
(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
6
)000
9091
;身份证号:
22010419******0615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雄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
肆佰零柒万玖仟壹佰肆拾元柒角贰分
(
¥4079140.72
)
|
|||||||||||
|
工期
|
3
0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杨
展
(注册编号:桂
245202102447
;身份证号:
45072219******6578
)
|
|||||||||||
|
专职安全员
|
罗凤娟
(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
19
) 00
06920
;身份证号:
45032319******2123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无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
其它公示内容
|
无
|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玉林)、广西玉林兴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兴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37650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