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秀区内涝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宁市发布时间:2025-09-09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2024年青秀区内涝整治工程
  • 规模: 对剪刀坡、民安立交、蓉茉大道西一里~西三里、上水人家小区、思贤路、济春路、屯里社区、长堽村、津头街、原平岭路共10个易涝点进行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新建D400~D1800排水主管2846米、检查井104座、雨水口92座,对4881米排水管渠进行清淤等
  • 范围: 施工 4、合同估算价:3009.68元 5、预计招标时间:2025年8月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2024年青秀区内涝整治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E4501002816024426
招标人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单位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对剪刀坡、民安立交、蓉茉大道西一里~西三里、上水人家小区、思贤路、济春路、屯里社区、长堽村、津头街、原平岭路共 10个易涝点进行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新建D400~D1800排水主管2846米、检查井104座、雨水口92座,对4881米排水管渠进行清淤等。
开标时间

2025年 09 08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6开标室(工程类)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 9 09

公示截止时间

2025年 09 12

预中标人
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25129751.75元
工期
47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樊又源(注册编号:桂 1452018201900688,身份证号:4508 ********** 9217)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吴丽丽 (身份证号: 4507**********4948)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 江南 7号路(39号路-40号路) ;

2. 阳朔县新城区防洪治涝(含水系建设)工程 -新四河;

3. 英华西一里路道路工程项目。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25219848.06元
工期
470日历天
质量等级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罗元宁(注册编号:桂 1452015201606691,身份证号:4522 ********** 301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王令(身份证号: 4522**********401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 钦北区综合供水工程 - 给水管网工程设计 - 采购 - 施工( EPC )工程总承包;

2. 贵港市产业园(粤桂园)港城三路(广业大道 - 热电一路)建设工程。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通建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25165110.59元
工期
470日历天
质量等级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张立志(注册编号:冀 1352013201309010 身份证号: 1301 ********** 665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何帅(身份证号: 1301**********4812)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区 2.5 m3/d 生活供水工程新建项目;

2. 安广镇集中供热改造项目。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5535031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