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州市云表镇市级生态宜居小城镇创建工程-一期镇区商铺立面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横州市云表镇市级生态宜居小城镇创建工程一期镇区商铺立面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横州市云表镇内建设规模:项目拆除桂华路口至云表桥北209国道两侧和镇政府前165栋商铺违章搭建及杂乱广告牌,统一外立面
- 规模: 项目拆除桂华路口至云表桥北209国道两侧和镇政府前165栋商铺违章搭建及杂乱广告牌,统一外立面(外墙、坡檐、窗框等),统一具有地方特色的广告牌建设等。合同估算价:616.69万元要求工期:110日历天,定额工期11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招标范围:一期镇区商铺立面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1002816022412001001,标段(包)名称:横州市云表镇市级生态宜居小城镇创建工程-一期镇区商铺立面改造工程设计单位:广西汉和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勘察单位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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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横州市云表镇市级生态宜居小城镇创建工程 - 一期镇区商铺立面改造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100281602241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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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横州市云表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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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横州市云表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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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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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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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河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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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拆除桂华路口至云表桥北 209 国道两侧和镇政府前 165 栋商铺违章搭建及杂乱广告牌,统一外立面 ( 外墙、坡檐、窗框等),统一具有地方特色的广告牌建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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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 年 12 月 04 日 |
开标地点 |
横县 1 号交易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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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3 年 12 月 05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 年 12 月 0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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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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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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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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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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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6135933.3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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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1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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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钟滟缤 注册编号:桂 245141437571 ,身份证号: 452502****0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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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巫玉娟(身份证号: 452123****11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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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 江湾丽景; 2. 威宁青运村小学工程。 奖项:无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评标时所有投标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 100 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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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宏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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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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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6138888.66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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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1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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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蒋军才 注册编号:桂 245131437777 ,身份证号: 452330****197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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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郭翠媚(身份证号: 450702****81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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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 自贸大厦。 奖项:无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评标时所有投标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 100 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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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大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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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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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6131955.68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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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1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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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李克初 注册编号:桂 245131330429 ,身份证号: 450122****4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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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甘苏双 (身份证号: 452225****25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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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 南宁市陈东仓储综合楼。 奖项:无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评标时所有投标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 100 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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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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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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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xzf.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广西•南宁 )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广西河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http://www.gxhebu.com.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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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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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横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7228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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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 5 份。其中:招标人 2 份、招标代理单位 1 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1 份、交易中心 1 份。
备注: 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