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五路(景江大道接G324延长线-S310省道)独立项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景五路景江大道接G324延长线S310省道独立项检测
- 范围: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地基基础检测、边坡等独立项检测工作 预算金额:253.80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2025年6月 本次公开的招标计划是本公司招标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项目情况以相关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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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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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五路(景江大道接
G324延长线-S310省道)独立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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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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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010028160243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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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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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城市园兴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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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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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城市园兴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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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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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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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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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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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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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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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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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路线设计起于景十五路,终点接设计道路景州大道,为新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
30m,全长为3946.273米,设计速度为5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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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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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6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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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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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民中心
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6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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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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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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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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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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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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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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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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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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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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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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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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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526.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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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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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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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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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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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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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吴必胜
(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
4501275878;身份证号:4527**********245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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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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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伶俐工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项目
(二期)PPP 项目3条配套道路及安置房一期独立项检测
2、
六景工业园区临港新材料产业园
PPP 项目 (一期)4条配套道路独立项检测
3、
新沙路(白沙大道
-亭洪路)工程地基基础专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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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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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级诚信得分
90.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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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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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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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安盛建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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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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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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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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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7909.0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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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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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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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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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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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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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胡文烜
(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
4501000574;身份证号:3305**********777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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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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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那泉路
(金仑路一三塘河路)
工程常规检测
2、
金鼓江疏港
(钦海)大道工程一玉垌根江大桥区段第三方检测
(一期)
3、
三塘片区规划
25路(鞍马岭路-昆仑大道、三塘南路-松柏路)
独立项检测
4、
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
-纵2路
独立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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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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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级诚信得分
96.3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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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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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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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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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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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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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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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28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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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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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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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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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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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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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谢健波
(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
450100279
9
;身份证号:
4508**********631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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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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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城港市伏波大道北延长线1标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检测
2、
南宁教育园区综合管廊东片区一期
3、
牛湾岛大桥
(五合大道-顺江路) K0+627.953 K1+600 见证取
样、常规检测
4、
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44
号路
(七彩路-8号路)见证取样和扣除独立检测项外的专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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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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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级诚信得分
99.6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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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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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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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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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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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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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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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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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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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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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城市园兴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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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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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俊杰
0771-4899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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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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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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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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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553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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