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第五中学新校区建设学生食堂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全州县第五中学新校区建设学生食堂项目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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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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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第五中学新校区建设学生食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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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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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0300282600343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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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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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第五初级中学(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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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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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第五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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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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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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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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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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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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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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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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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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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
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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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占地面积
1094.16平方米,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地下一层地上两层学生食堂。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防雷、场地硬化、绿化等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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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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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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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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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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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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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0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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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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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0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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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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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嵩泰源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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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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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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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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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嵩泰源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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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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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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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总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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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4920.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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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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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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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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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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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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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铁文(
注册编号:
桂
245131334039
;身份证号:
450324********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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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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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许华【证书编号:
桂建安
C(2021)0004512
;身份证号:
450324********5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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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奖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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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自治区
50.9分;桂林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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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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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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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城乡建设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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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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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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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总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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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6638.2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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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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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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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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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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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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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军
(
注册编号:
桂
245131333803
;身份证号:
452323********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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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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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贵富
【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2023)0000925
;身份证号:
452323********5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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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奖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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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自治区
53.9分;桂林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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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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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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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筑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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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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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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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总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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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7778.1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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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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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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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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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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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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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磊
(
注册编号:
桂
245171864813
;身份证号:
450324********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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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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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妮梅
【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2023)0001358
;身份证号:
452901********6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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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奖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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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全州县老旧小区改造内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自治区
50.9分;桂林市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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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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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形式评审:广西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
B
否决投标条件第
B1.22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故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广西君达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的形式评审不合格;
2、
响应性评审:全州县新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投标函附录中履约保证金额为
3%
、预付款额度为
30%
,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额为
5%
且无预付款不符,且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响应性评审标准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不相符。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
B
否决投标条件第
B1.4
在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故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全州县新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响应性评审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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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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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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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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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全州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lqz.gov.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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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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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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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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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站
、全州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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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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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3-4821997
、
0773-481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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