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文化旅游新城片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贺州市发布时间:2025-10-14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贺州市八步区文化旅游新城片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项目二期
  • 范围: 拟建排水管道8240m,检查井320座等,建设范围包括爱莲东路、前进路小学(三小)、新兴南路小学(五小)等22处零星点位排水改造及配套管网工程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贺州市八步区文化旅游新城片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项目(二期)

项目招标编号

E4511002871002870001001

招标人

贺州市八步区景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贺州市八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建单位(如有)

贺州市八步区景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茂鑫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拟建排水管道 8240m,检查井320座等,建设范围包括爱莲东路、前进路小学(三小)、新兴南路小学(五小)等22处零星点位排水改造及配套管网工程。

开标时间

2025年 10 14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5 10 14

公示截止时间

2025 10 17

预中标人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 壹仟零捌拾万零贰仟壹佰叁拾壹元壹角肆分 RMB¥10802131.14)

工期

36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安乐元 市政公用工程一 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陕 1612022202302322;

身份证号: 62042 ******** 623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鲁建文 证书编号:陕建安 C2(2016)0011666);

身份证号: 610302 ******** 353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76.34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 95

投标所用业绩:

中国 —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友谊大道北段(马莱大道-马良路)工程(一)(EPC);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 壹仟零捌拾贰万零陆佰壹拾元伍角整 RMB¥10820610.50)

工期

36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张传波 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桂 245111118914

身份证号: 452423 ******** 083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陆婷 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7)0016439;

身份证号: 452424 ******** 0045)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66.73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 95

投标所用业绩:

贺州市万兴路(建设路至芳林路段)扩建工程;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朝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 壹仟零捌拾肆万柒仟柒佰捌拾玖元肆角贰分 RMB¥10847789.42)

工期

36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唐宾荣 市政公用工程二 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桂 245131330937;

身份证号: 450324 ******** 1946)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廖君萍 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4)0005174;

身份证号: 452223 ******** 0045)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63.81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投标所用业绩:

贺州市灵峰山以西旧住宅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 —育才路(建设中路-西约街)、西约街(贺州学院东校区大门-贺州市公安局八步分局段)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本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4-529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