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五象湖公园体育公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宁市发布时间:2025-07-11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南宁市五象湖公园体育公园项目
  • 项目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五象湖公园建设规模:新建标准篮球场1个
  • 规模: 新建标准篮球场1个、标准羽毛球场1个、气排球场1个、乒乓台8个;改造园区现有道路为健身步道,改造长度约6.8公里,宽度5.5米;新建健身广场2000平方米、新建健身亭1200平方米及改造现有健身广场1座;完善体育公园配套设施。体育公园总面积约640800平方米,建成后绿地率83.40%,水域面积占比14%
  • 范围: 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1002816024272001001,标段(包)名称:南宁市五象湖公园体育公园项目设计单位: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南宁市五象湖公园体育公园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E4501002816024272001

招标人

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单位

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新建标准篮球场 1 个、标准羽毛球场 1 个、气排球场 1 个、乒乓台 8 个;改造园区现有道路为健身步 道,改造长度约 6.8 公里,宽度 5.5 米;新建健身广场 2000 平方米、新建健身亭 1200 平方米及改造现有健身广场 1 座;完善体育公园配套设施。体育公园总面积约 640800 平方米,建成后绿地率 83.40% ,水域面积占比 14% 详见施工图 和工程量清单。

开标时间

2025 7 11 9 30

开标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5 7 11

公示截止时间

2025 7 16

预中标人

南宁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

成员单位: /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宁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人民币 15643276.53

工期

9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莫付文(注册编号: 245202101681 ;身份证号: 450922 ******* * 167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李沁津(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 C3 (2018)0019436; 身份证号: 450923 ******** 772X)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 2023年南宁市本级为民办实事口袋公园项目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展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人民币 15651095.40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罗海松(注册编号:桂 245111116963;身份证号:450222 ******** 193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张春映(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21)400470 3 身份证号: 450922 ******** 316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 /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鑫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人民币 15618997.87

工期

9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王紫仪(注册编号:桂 145202220230177 7 ;身份证号: 450521 ******** 482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李卫积(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 C3 2017 0007189 ; 身份证号: 450603 ******** 571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 /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zbtb.gxi.gov.cn 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广西 南宁) http //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uangxi.gov.cn/ 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4952770

一式 5 份。其中:招标人 2 份、招标代理单位 1 份、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1 份、交易中心 1

备注: 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