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工业集中区二期汽配产业园5号路道路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兴安县工业集中区二期汽配产业园5号路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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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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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工业集中区二期汽配产业园
5号路道路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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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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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0300282600389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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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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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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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兴安县盛邑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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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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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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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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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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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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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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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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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众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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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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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路道路全长269.073米,道路红线宽度18米,设计速度为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配套的交通、排水、绿化、照明、电力、通信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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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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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
2
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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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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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号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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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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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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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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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
1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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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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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大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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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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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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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广西大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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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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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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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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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大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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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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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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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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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8034.1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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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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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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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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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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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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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泳涛
(注册编号:桂
245202106520;身份证号:450922
********
0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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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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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姮娥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21)0006872;
身份证号:
430511
********
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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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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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1、兴安县灵渠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红线内)项目;
2、兴安县城中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红线内)项目;
3、兴安县朝阳片区老旧小区(红线外)直接相关城镇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
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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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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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
“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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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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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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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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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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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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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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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7229.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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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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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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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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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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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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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
杰平
(注册编号:桂
1452017201708283;身份证号:432421
********
6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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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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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维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4)000641
0
;
身份证号:
450324
********
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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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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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1、钟山县东环路工程四标段;
2、净瓶山桥拆除重建工程-便桥工程。
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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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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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
“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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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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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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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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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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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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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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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1620.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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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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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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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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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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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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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浩源
(注册编号:桂
245121227003;身份证号:450303
********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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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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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晓枝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21)4002952;
身份证号:
450323
********
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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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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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1、都安瑶族自治县大桥路(屏山路至澄江大桥)、屏山路(安阳大道至新法院)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及电力迁改(管道部分)工程;
2、轨道交通2号线沿线道路维修整治工程(银象立交桥北侧--玉洞)施工。
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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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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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
“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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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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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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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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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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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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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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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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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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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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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3-622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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