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桂林市发布时间:2024-12-26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兴安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桂林市兴安县建设规模:1
  • 规模: 1、光储超充示范站(3个):(1)新建1250kVA集成箱变3台(含光储能接入柜、充电主机),配置液冷超充6台、直流充电枪53台、交流充电枪12台,覆盖71个车位;(2)新建光伏车棚3套,配置150kWh储能箱3台;(3)配套高低压电缆及土建工程量
  • 范围: 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①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竣工图编制)及施工期间服务(含设计变更和优化);②施工阶段包括:经审图备案通过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含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③采购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工程材料等。具体
  • 概况: 建设地点:桂林市兴安县建设规模:1、光储超充示范站(3个):(1)新建1250kVA集成箱变3台(含光储能接入柜、充电主机),配置液冷超充6台、直流充电枪53台、交流充电枪12台,覆盖71个车位;(2)新建光伏车棚3套,配置150kWh储能箱3台;(3)配套高低压电缆及土建工程量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兴安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一期) EPC 工程总承包

项目 招标 编号

E4503002826004460001

招标人

广西通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 及法人签字

建设单位

广西通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 及法人签字

结构类型及规模

1 、光储超充示范站 (3 ):

(1) 新建 1250kVA 集成箱变 3 ( 含光储能接入柜、充电主机 ) ,配置液冷超充 6 台、直流充电枪 53 台、交流充电枪 12 台,覆盖 71 个车位 ;

(2) 新建光伏车棚 3 套,配置 150kWh 储能箱 3 ;

(3) 配套高低压电缆及土建工程量详见各平面示意图。

2 、非示范快充站 (6 ):

(1) 新建 1250kVA 欧式箱变 2 台、 800kVA 欧式箱变 4 ;

(2) 新建充电主机 6 台,配置液冷超充 9 台、直流充电枪 30 ( 双枪 ) ,覆盖 90 个车位 ;

(3) 新建充电站车棚 6 ( 非光伏 );

(4) 配套高低压电缆及土建工程量详见各平面示意图。

3 、各机关单位充电站 (19 ):

(1) 新建 120kW 一体式直流充电桩 7 ( 双枪 ) ,覆盖 14 个车位 ;

(2) 新建 7kW 一体式交流充电桩 134 ( 单枪 ) ,覆盖 134 个车位 ;

(3) 配套低压电缆及土建工程量详见各平面示意图。

开标时间

2024 12 24

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4 12 26

公示截止时间

2024 12 31

中标人

联合体

牵头人: 桂林安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 兴安县城乡建设总公司、广西弘燊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安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兴安县城乡建设总公司 / 广西弘燊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5240046.80 元【其中:设计费报价为 340000.00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为 24702427.38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中:固定总价为 24677728.65 元,暂估价为 24698.73 (如有) 暂列金额为 0.00 (如有) 优质工程费为 0.00 ;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外单列的扬尘防治费 197619.42

工期

210 日历天(设计工期为 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18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设计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魏媛聪 (注册 号: 245141900131 ;身份证号: 45232419******0925

项目设计负责人

李建军(注册编号: DF104500036 ;身份证号: 23233019 ****** 1615

施工项目经理

魏媛聪 (注册 号: 245141900131 ;身份证号: 45232419******092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刘敏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 2022 0005362 ;身份证号: 45032519******302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1、蟠龙公交枢纽站配电及充电桩工程初步设计 2、来宾忻城县大塘镇政府生活区充电桩项目等4个工程勘察设计3、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35kV及以电网基建项目荔浦县35千伏及以下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荔浦市俢仁供电所充电桩项目等7个项目)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 项)

/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级、区市级): 100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变电、送电线路工程设计乙级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5334344.24元【其中:设计费报价为348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为24788039.92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中:固定总价为24763341.19元,暂估价为24698.73 元(如有),暂列金额为0.00元(如有);优质工程费为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外单列的扬尘防治费198304.32】

工期

210 日历天(设计工期为 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18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设计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彭大和 (注册 号: 1452017201809414 ;身份证号: 45240219******0610

项目设计负责人

陈刚 (注册 号: DG105100282 ;身份证号: 51021219******0355

施工项目经理

彭大和 (注册 号: 1452017201809414 ;身份证号: 45240219******06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韦丽兰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桂建安 C 2018 0009646 ;身份证号: 45030519******1023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1 新柳南高速上林东收费站至大丰进城道路项目 2 标段

K1+200~K2+800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 项)

/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级、区市级): 100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甲级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 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5273044.31元【其中:设计费报价为3425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为24732682.85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中:固定总价为24707984.12元,暂估价为24698.73 元(如有),暂列金额为0.00元(如有);优质工程费为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外单列的扬尘防治费197861.46】

工期

210 日历天(设计工期为 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18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设计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谭师会 (注册 号: 245070805754 ;身份证号: 45062119******0417

项目设计负责人

叶云琴 (注册 号: DG174401164 ;身份证号: 51021819******0428

施工项目经理

谭师会(注册编号:桂 245070805754 ;身份证号: 45062119******0417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杨喻潇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 2022 0003920 身份证号: 45090220******0216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1、排洪东渠致远路排水工程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 项)

/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级、区市级): 100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乙级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如有)

/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广西 . 桂林 )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质疑和投诉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 受理 部门

兴安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投诉 受理 电话

0773- 6220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