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四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纵3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宁市发布时间:2024-09-25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南宁市四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纵3路

项目详情

南宁市四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纵 3 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南宁市四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纵 3

项目招标编号

E4501002816023398001

招标人

南宁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建设单位

南宁城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南宁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结构类型及规模

本项目路线呈南北走向,道路起点接于相思湖北路 , 终点止于利联路 , 道路实施长度 473.201 米,道路红线宽度 30 米,道路西侧设置 1 5 米宽防护绿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电力管沟工程、市政消火栓工程等。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 40km/h

开标时间

2024 09 25 9 30

开标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4 09 25

公示截止时间

2024 09 29

预中标人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

成员单位: /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13183913.62

工期

21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市优(含)以上标准

项目经理

贺绍辉(注册编号:桂 245141657321 ,身份证号: 43052119******0976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吴明仲(桂建安 C3(2022)0004325 ,身份证号: 45222919******419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 海城路 ( 洪运路南段一留村路 ) 工程 K0+880~K1+700 2. 兴桂路 ( 金桥路 - 环城快速路东侧 ) 工程施工;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弘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13122753.77

工期

21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市优(含)以上标准

项目经理

曾海涛(注册编号:桂 1452007200802395 ,身份证号: 45010419******051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孙强(桂建安 C3(2022)0008578 ,身份证号: 23900519******1016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 钦州保税港区港区五大街 ( 二号路至三号路段 ) 道路重建工程、港区七大街 ( 三号路至黄海路段 ) 道路工程;

2. 钦州港勒沟作业区雨水排水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总价

13191556.27

工期

21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市优(含)以上标准

项目经理

莫电孟(注册编号:桂 1452020202100713 ;身份证号: 45270119******072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覃俊億(桂建安 C3(2021)0010880 ,身份证号: 45098119******1135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 那况路 (K0+880- 三塘北路 )

2. 六连路(银顶路至金海路,利华路至华安路)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 南宁) 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5816885

一式 5 份。其中:招标人 2 份、招标代理单位 1 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1 份、交易中心 1 份。

备注: 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