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南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空调系统设备主机工程
- 概况: 空调系统设备主机采购安装调试工程
项目详情
南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空调系统设备主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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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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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空调系统设备主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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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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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0100281602235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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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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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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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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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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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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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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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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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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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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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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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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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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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诊医技楼总建筑面积29298.12㎡,其中地上容面积28735.32㎡,地下总建筑面积562.8㎡,层高5层,2#住院楼总建筑面积30929.76㎡,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7350.54㎡,地下总建筑面积3579.22㎡,建筑地上层数15层,本项目建设内容为1#门诊医技楼、2#住院楼的空调系统设备主机采购安装调试(含地下室暗室施工,管道沟槽开挖及回填、安装管道、空调安装、调试、恢复地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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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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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9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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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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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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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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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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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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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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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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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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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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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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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广西新美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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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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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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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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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新美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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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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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广西新美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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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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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0640.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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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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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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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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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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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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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吕东(注册编号:桂
1452006200801229;身份证号:450105********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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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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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思贵(身份证号:
450722********4753)
黄伟燕(身份证号:
450111
********
3026)
韦妮(身份证号:
450102
********
1522)
谭佳宁(身份证号:
452123
********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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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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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南宁市凤岭北路(厢竹大道—高坡岭路)综合管廊工程附属工程(消防排水、电气设备、通风工程)。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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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95分;实时公布的南宁市
级
诚信综合评价分:
87.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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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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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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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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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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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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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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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2299.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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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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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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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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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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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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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燕玲(注册编号:桂
1442020202109811;身份证号:450121
********
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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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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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通(身份证号:
45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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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2)
陈俊伟(身份证号:
4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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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8)
罗秋林(身份证号:
450803
********
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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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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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南宁市良玉大道(物流基地2号路延长线,平乐大道-良庆大道)综合管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
:/
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96.51分;实时公布的南宁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2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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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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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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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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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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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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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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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8352.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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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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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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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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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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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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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翠萍(注册编号:桂
1452014201405213;身份证号:370704
********
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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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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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武(身份证号:
4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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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0)
林钊宇(身份证号:
4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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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陆洋(身份证号:
452123
********
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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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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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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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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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98.99分;实时公布的南宁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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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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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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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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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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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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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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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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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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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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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553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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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
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
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