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园路东一里延长线工程独立项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复评)

南宁市发布时间:2025-09-26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柳园路东一里延长线工程独立项检测
  • 范围: 道路全长969米,宽20米,检测内容包含地基基础、基坑、边坡等检测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柳园路东一里延长线工程独立项检测

项目招标编号

E4501002816024294001

招标人

南宁五象新区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

南宁五象新区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本项目拟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线长度为 969.332m,道路红线宽2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柳园路东一里延长线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支护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和海绵城市工程等工程检测服务。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2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南宁市民中心 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4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 09 26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5年 09 30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单位资质范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总价

报价 898767.4500;单 位:元

检测服务期

365日历天

服务质量要求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项目负责人

姓名:任重;(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 4501001483 ;身份证号: 4501 ********** 101X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金仑路(昆仑大道-高环)独立项检测

2、江南22号路上跨高速工程(29号路-45号路)K1+020~K2+020

见证取样、常规检测

3、邕江上游引水工程一期工程——可心江原水专线工程独立项检

4、江南39号路(9-10号路)独立项检测

5、江南11号路(1号路-29号路)

6、江南2号路(江南1号路伶俐西互通)独立项检测

企业诚信评分

100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宁品新工程检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范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总价

报价 794657.0400;单位:元

检测服务期

365日历天

服务质量要求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项目负责人

姓名:宋立峰;(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 4501002293;身份证号:4101 ********** 3813)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张村至六

景公路改市政道路工程(南玉铁路 -金花小镇)检测

2、扶绥县龙头大道项目检测试验服务

3、江南2号路(1号路-22号路)K4+700~K6+660见证取样、常规检测

企业诚信评分

100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安盛建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范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总价

报价: 884169.0000;单位:

检测服务期

365日历天

服务质量要求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项目负责人

姓名:胡文烜;(检测资格岗位 电子证书编号: 4501000574;身份证号:3305 ********** 7773)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那泉路(金仑路-三塘河路)工程常规检测

2、三塘片区规划25路(鞍马岭路-昆仑大道、三塘南路-松柏路)独立项检测

3、 金鼓江疏港公路工程 -望鸦江大桥区段工程第三方检测(一期)

企业诚信评分

100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上发布公告(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异议和投诉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异议受理部门

南宁五象新区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卓伦 0771-4929637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5535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