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贺州市八步区文化旅游新城片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项目一期
- 范围: 拟建排水管道5110m,范围包括点灯寨回建地3(尖峰街、宝灯路)、点灯寨回建地1(狮子山路)、回建地D地块、回建地E地块、回建地H地块等14处零星点位排水改造及排水安全监测预警设备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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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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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文化旅游新城片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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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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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1100287100284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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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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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景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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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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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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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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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景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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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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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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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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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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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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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兴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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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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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排水管道
5110m,范围包括点灯寨回建地3(尖峰街、宝灯路)、点灯寨回建地1(狮子山路)、回建地D地块、回建地E地块、回建地H地块等14处零星点位排水改造及排水安全监测预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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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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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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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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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开标室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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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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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09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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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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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09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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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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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瀚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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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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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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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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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瀚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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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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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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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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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大写)壹仟零贰拾叁万贰仟陆佰伍拾陆元伍角整(
RMB¥102326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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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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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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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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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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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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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永
(
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桂
245202200249;
身份证号:
452423********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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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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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灵
(
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6)0015348;
身份证号:
45240********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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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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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77.31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
95
投标所用业绩:
1、
贺州市宝泉西路(贺州大道
-盘谷北路段)建设工程;
2、
2021年八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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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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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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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鸿威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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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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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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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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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大写)壹仟零贰拾肆万贰仟陆佰玖拾玖元贰角伍分(
RMB¥102426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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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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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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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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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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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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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诗媛
(
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桂
245191900377;
身份证号:
452424********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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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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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海艺
(
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4)0008985;
身份证号:
452424********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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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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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75.6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
95
投标所用业绩:
1、贺州市八步区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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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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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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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旺通建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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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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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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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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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大写)壹仟零贰拾肆万贰仟柒佰玖拾叁元柒角捌分(
RMB¥1024279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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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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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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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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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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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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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梅娟
(
一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桂
1452021202200740;
身份证号:
450321********0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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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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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育果
(
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6)0004398;
身份证号:
452402********02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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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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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73.33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
95
投标所用业绩:
1、碧桂园至立新农场道路工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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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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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原因: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投标时未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投标总报价中的;
广西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原因:1、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包括:质量要求、工期、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价款主要条款、投标有效期等);2招标文件要求预付款为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30%,而投标人在投标函附录中第 11点为: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30%,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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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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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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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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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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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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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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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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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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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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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4-529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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