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宁明县引进社会资本建设东安乡等6个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崇左市宁明县引进社会资本建设东安乡等6个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 项目地址: 宁明县
- 规模: 约3000亩,最终以获得宁明县人民政府批准及宁明县自然资源局立项批复和现场复核面积为准
- 概况: E4514002886002241项目名称:崇左市宁明县引进社会资本建设东安乡等6个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预算金额:2.6万元/亩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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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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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宁明县引进社会资本建设东安乡等
6个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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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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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1400288600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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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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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弘丰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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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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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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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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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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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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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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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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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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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秉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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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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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3
000亩,最终以获得宁明县人民政府批准及宁明县自然资源局立项批复和现场复核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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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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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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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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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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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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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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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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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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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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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广西牧遥投资开发
有限
公司
/中科绿洲(北京)生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广西雷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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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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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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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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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广西牧遥投资开发
有限
公司
/中科绿洲(北京)生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广西雷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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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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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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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报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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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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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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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后期管护期限为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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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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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
通知》
(桂自然资发〔
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
DB 45/T
1057-2014»等规定,开展项目验收材料编制工作,申请项目验收,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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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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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宇烽(注册编号:桂
245152100036)
;身份证号
4504
**********
3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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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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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大旋(
桂建安
C (2018) 0018923
;身份证号:
4507**********7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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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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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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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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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联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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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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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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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报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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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50
万元
/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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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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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后期管护期限为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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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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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
通知》
(桂自然资发〔
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
DB 45/T
1057-2014»等规定,开展项目验收材料编制工作,申请项目验收,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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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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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丹(注册编号:桂
245141550359)
;身份证号:
4522
**********
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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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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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佩佩
(桂建安
C3(2015)0001997
;身份证号:
4203
**********
7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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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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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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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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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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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银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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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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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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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报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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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万元
/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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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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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后期管护期限为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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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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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
通知》
(桂自然资发〔
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
DB 45/T
1057-2014»等规定,开展项目验收材料编制工作,申请项目验收,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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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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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丽捷(注册编号:桂
245151761539
;身份证号:
4527
**********
5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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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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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凤鸣
(桂水安
C20230000247
;身份证号:
452
6
**********
2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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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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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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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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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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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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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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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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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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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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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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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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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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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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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86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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