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梯和5#电梯采购安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桂林市发布时间:2024-05-07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电梯和5电梯安装工程
  • 范围: 1#电梯和5#电梯采购安装工程项目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4179001建设地点:桂林市秀峰区杉湖北路1号建设规模:2台电梯设备,具体 ; 2台电梯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开通及质保服务等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1#电梯和5#电梯采购安装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

E4503002826004179001

招标人

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

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2台电梯设备 ,具体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范。

开标时间

202 4 5 6 09 30分

开标地点

桂林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号 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 4 5 7

公示截止时间

2024年 5 10

预中标人

广西广铭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广铭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A2级)、 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投标总价

886000.00

工期 要求

签订合同后 中标单位应在 10天内完成电梯图纸的二次深化设计并完成与招标人的确认手续。中标单位在接到招标人的供货通知单后20天内到货 安装期限以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共同签发的开工令的开工日期之日起 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安装调试完成之日起 20天内向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申报验收,须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交付使用。工程保修期以取得合格证并在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质量等级

产品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桂林市人民医院电梯采购项目;

2. 龙胜各族自治县 “名特优”产品 展销中心电梯采购;

3. 桂林市口腔医院北院区电梯加 装项目;

4. 南溪山医院教学楼及配套综合楼电梯采购与安装

5. 桂林花江电子科技大学 37#、41#研究生公寓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秉立电梯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A1级)、 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投标总价

887600.00

工期要求

签订合同后 中标单位承诺在 10天内完成电梯图纸的二次深化设计并完成与招标人的确认手续。中标单位在接到招标人的供货通知单后20天内到货 安装期限以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共同签发的开工令的开工日期之日起 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安装调试完成之日起 20天内向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申报验收,须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交付使用。工程保修期以取得合格证并在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质量等级

合格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广西苍梧县乡村振兴产业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标准厂房部分)C标段电梯采购项目;

2.贺州万达城市综合体项目(一期)B地块住宅设备供货和安装;

3.广西东融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电梯工程。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柏瑞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A1级)、 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投标总价

885652.00

工期要求

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应在 10天内完成电梯图纸的二次深化设计并完成与招标人的确认手续。中标单位在接到招标人的供货通知单后20天内到货,安装期限以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共同签发的开工令的开工日期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安装调试完成之日起20天内向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申报验收,须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交付使用。工程保修期以取得合格证并在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质量等级

产品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五象云谷云计算中心二标段(生 产厂房 B1 B6、生产配套楼 C1、生产厂房 D1 、地下室 )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

2. 西山泉梦幻水云涧项目 (北区)电梯工程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381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