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种鸽产业及配套基础设施二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桂林市发布时间:2025-03-07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计划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灵川县种鸽产业及配套基础设施二期项目
  • 规模: 新建4000平方米种鸽养殖棚;新建配套青年鸽繁育飞棚2200平方米;新建一座500立方米冷库;新建配套生产道路2500米;新建配套灌溉水渠890米;新建80亩柑橘种植园智能喷淋设备设施;新建配套水泵机房一座;新建储水池450立方米;新建沼气池300立方米;新建一栋员工后勤配套用房600平方米;新建一栋检疫检测用房280平方米;新建一栋饲料药品储存用房320平方米;新建一栋肉鸽加工用房300平方米等配套设施工程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灵川县种鸽产业及配套基础设施二期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E4503002826004609001

招标人

灵川县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

灵川县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灵川县种鸽产业及配套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土建、安装、市政、园林工程。

开标时间

202 5 3 6

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 5 3 7

公示截止时间

202 5 3 11

拟中标人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 报价

总造价为 4693565.67元

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覃锡荣 注册编号 :桂245 090911953 ,身份证号: 452322 ******** 0017

专职安全员

秦重英 ,证书编号 :桂建安C3(20 19 )000 1912 ,身份证号 452322 ******** 038 X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 灵川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西片区) I

2. 灵川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北片区) III

3. 灵川县八里街第一小学 1# 教学楼工程

4. 桂林市家教家风基地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桂林嘉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 报价

总造价为 4625503.67 元

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曾良善 ,注册编号 :桂245141550752 身份证号: 430521 ******** 4273

专职安全员

朱晓峰 ,证书编号 :桂建安C3(20 21 )000 4566 ,身份证号: 45032 5 ******** 152X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灵川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且(城南片区)III标

2.公平乡田心村委田心村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众泰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 报价

总造价为 4699686.45元

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乐层达 ,注册编号 24514154933 7 ,身份证号: 450303 ******** 1014

专职安全员

石周 ,证书编号 : 桂建安 C3(2014)0006353 ,身份证号: 452223 ******** 3518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 灌阳县 2021 年城镇老旧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2. 川东二路( K2+100~K2+550 段)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 桂林) 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6816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