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阳朔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30028260050320
01
|
|
招标人
|
阳朔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
|
建设单位
|
阳朔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越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改造
DN300-DN1200雨水管网60km,改造排水渠道4km、渠道断面0.4x0.5m和0.8x1.0m,改造DN300-DN600污水管网42km,改造混凝土圆形污水检查井1789座、改造砖砌平篦雨水口2500座。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阳朔县城南片区老化破损、易造成积水内涝问题和混错接的雨污水管网,改造排水渠道,改造混凝土圆形污水检查井和易涝积水点周边雨水口等。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7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2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3日
|
|
预中标人
|
锐铭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锐铭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
|
|
投标报价
|
3676000.00
00
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4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李先辉,身份证号:
372928********4158,注册编号:CS202100509
|
|
企业诚信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阳朔县城南组团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设计
2、阳朔县兴阳路至兴坪漓江景区道路(含乾元桥、飞凤桥)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3、老城片区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秧二十二路(排涝及截污工程)—秧二十路(排涝及截污工程)一临桂镇秧塘片区村庄供水工程、排洪东渠人民南路排水工程
4、开花山创新科技产业园厂房建设二期工程
5、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恭城油茶)融合创新发展产业园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6、桂林市临桂区2021年乡村风貌提升和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V标段)
7、桂林市临桂区2021年乡村风貌提升和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I标段)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有)
|
1、阳朔县城南组团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设计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
市政行业乙级
|
|
投标报价
|
3580000.00
00
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4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孙斌,身份证号:
620105
********
1016
,注册编号:
CS173101177
|
|
企业诚信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
都安县城区排水建设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
|
|
投标报价
|
3750000.00
00
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4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蒋鸿业,身份证号:
450304********0541,注册编号:CS204500301
|
|
企业诚信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桂林市城市建成区漓江支流片区雨污水管网错混接治理项目设计服务
2、桂林市城市主干道短时积水点治理项目(桂林市老城区积水点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工程设计服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
|
/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 (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阳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8819868
|